瑞斯稱省府不應簽貼補悉尼港隧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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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茱麗婭編譯報導) 紐省省長瑞斯(Nathan Rees)11日表示,悉尼港隧道合同本不應該被簽署,這份合同要求省政府在未來的14年裡支付運營商10多億元。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導,港灣隧道合同是由前省長昂斯沃思(Barrie Unsworth)於1987年簽署的。合同規定,省政府須向運營商支付收繳的道路通行費和合同簽署時所預測收入之間的差額。一份總審計師的報告顯示,今年已支付運營商近6000萬元。

瑞斯說合同中存在一些問題。他說:「現在的任何政府都不會簽署這樣一份合同。」

但是紐省公路廳長達萊(Michael Daley)表達了不同意見。他說:「我認為這對當時的納稅人來說是個極好的交易。」

公佈以上數據的總審計師阿克特斯特拉特(Peter Achterstraat)認為政府應該從該合同中吸取教訓。他說:「這不是壟斷資金,這是實實在在的現金。我認為應當吸取錯誤估計收入的教訓。」

反對黨公路發言人蓋伊(Duncan Gay)表示,他對前工黨政府的這項收入預測錯得離譜的公路項目感到憤怒。他說:「我們不能相信他們能把數據搞對。」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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