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念慶律師事務所法律信箱

王先生的煩惱——誰是我的律師?

【大紀元11月29日訊】近日處理了一個王先生的案子,通過跟他溝通我發現,一個非常普通的問題,卻有很多房屋買主不懂,或忽視了。這是什麼問題呢?那就是「我(買主)有權選擇過戶律師嗎?」

很多人在買房過程中把精力都放在找到一幢稱心如意的房子,地點好、學區好、結構好、建材用料好、風水好等等,但是他們往往忘了為這個漫長的過程劃上一個圓滿的句號——找一個好的律師完成過戶手續。很多買主都是第一次買房,為找房子已經精疲力盡,到最後只求過戶就算了,至於其他的問題,只要不知道,乾脆不管。地產經紀人對律師的選擇也並不在意,這樣的後果是往往在最後的節骨眼上出小問題。

我經常收到諮詢電話,明天就要過戶了,突然冒出一個問題,律師不管或幫賣方說話,怎麼辦?或者像我的客人王先生那樣花了大筆律師費,最後律師居然拒絕承認代表王先生,懊惱自己白花了冤枉錢。

王先生看中了開發商剛建好的一幢小屋,簽訂買賣合同時,因自己不懂,地產經紀人也沒有提醒,糊里糊塗地同意用賣方選擇的律師過戶。過戶前突然聽說建築商有破產之嫌,害怕過戶手續不清想換成自己請的律師,賣方和律師一口拒絕。王先生發覺不對勁,過戶前一天催律師將過戶文件拿來讓我審閱。不僅過戶的費用王先生要多花幾百塊,文件中律師居然拒絕承認他代表買方。王先生因為是用現金買房,沒有貸款問題,不存在律師代表銀行的情況,照理說律師費是王先生出的,他應該代表買方,並為買房以後可能出現的法律問題向買方提供幫助。但因為這位律師是賣方選擇的律師,與賣方有過去經濟來往的歷史,他們拒絕承認是買方的律師,也就是說一旦王先生以後發現房子有什麼問題,他還要找其他律師幫忙。

一般新建的房子,被銀行拍賣的房子,賣方往往要求用自己指定的律師。在正常的房屋買賣中,一些老練的賣方地產經紀人也往往喜歡在合同中規定到跟自己合作多年的律師那過戶。現在越來越多的賣方搶先在合同中規定過戶律師這一條。買方必須專門把這一條從合同中去掉方能從賣方的控制中掙扎出來。這些賣方為什麼對過戶律師這個問題這麼重視呢?

喬州法律規定買方有權選擇自己的律師過戶,賣方必須在合同中請買方同意才可將案子交給自己信任的律師那裏,這樣做最主要的目的還是為了控制過戶程序,保障過戶手續能按賣方的條件如期進行,減少買方因故不買的可能性,從而達到在最後關頭控制住買方的目的。他們如同如來佛將買家這個孫悟空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針對一些合同中規定模糊的條款,這些律師往往會將合同朝賣方有利的一面解釋,產權瑕疵也只是以最簡單的方式處理。我曾經處理過因賣方指定的律師偏頗解釋合同導致買方地產經紀人損失一萬元佣金的案子。我為買方地產經紀人據理力爭,可是因為合同本身規定模稜兩可,賣方指定的律師的偏頗解釋並不完全錯,加上他控制整個過戶程序,買方地產經紀人只有吃了這個啞吧虧。

這些賣方律師在整個過戶程序中也只以買方趕快簽完字為目的,至於買方是否真正懂得過往帳目的分攤和結算,過戶後應注意的問題,產權的處理等,往往不是他們願意花時間顧及的事項。很多在我所過完戶的買主都跟我感歎說:「以前買房過戶從來沒弄清楚是怎麼回事,也不敢問,今天通過劉律師的解釋,我終於明白了!」看到客人滿意的笑容,我也為能為他們買房過程劃上圓滿的句號而感到欣慰。

如果您正準備買自己的住房,或投資房,別忘了找一位自己信得過的律師,為自己捍衛權益,保證過戶按自己的意願順利進行。

本文章只用作背景知識的瞭解,請勿套用您的或任何其他人的情況當成法律意見。如果您有任何問題,可諮詢劉念慶律師事務所劉念慶律師。聯絡地址:Liu & Associates, P.C., 1210 Warsaw Road, #200 Roswell, GA 30076;聯絡電話770-481-0609;傳真:770-481-0597;網址:www.attorneyli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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