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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兆玄明宣布取消外籍配偶歸化42萬財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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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十三日電)行政院官員今天表示,行政院長劉兆玄明天將接見新移民代表,宣布取消外籍配偶歸化須提出約新台幣四十二萬元財力證明。

現行國籍法施行細則規定,外籍配偶要申請歸化時,除連續在台灣居住三年、每年達一百八十三天以上外,還要通過中文考試、放棄原母國籍,且提出每月平均收入必須是基本工資的兩倍,或是存款、不動產總值為基本工資的二十四倍,約四十二萬元的財力證明。

內政部八月中旬通過修正國籍法施行細則,取消外籍配偶歸化須提出約新台幣四十二萬元財力證明,並放寬申請歸化時應具備的「生活保障證明」。考量部分外籍配偶無法提出上述各項證明,但其生活保障確實無虞,這次也增訂採認「從事外籍配偶輔導、服務或相關業務之立案人民團體、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所開立之證明」。

內政部預估在國內居留的外籍配偶約六萬人,如欲申請歸化都可受惠。

行政院官員晚間指出,全案經行政院核定,劉兆玄將在明天上午十一時透過接見外籍配偶、電視金鐘獎迷你劇集女主角得主莫愛芳的安排,正式對外宣布這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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