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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消保會:6家網路契約違規 已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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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十二日電)台灣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今天公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複查固接與撥接連線網際網路共38家業者定型化契約,計有6家不符範本規定,甚至未標寫審閱期;6家業者自接獲違規通知後,已於今年9月25日前回覆改善完成。

消保會指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今年 7月1日到9月30日複查「固接連線網際網路接取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及「撥接連線網際網路接取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

查核對象計38家,包含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數位聯合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台灣碩網網路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永大數位動力股份有限公司、科英股份有限公司、亞太線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寬頻通訊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等。

消保會指出,結果計有 6家複查時仍有不合格情況,包含服務中斷時,未清楚寫明依契約範本規定原則扣減費用;甚至有業者沒有註明固接連線網際網路消費者享有5天審閱期、撥接連線網際網路消費者享有2天審閱期;不過,業者接獲通知違規情況後,已在 9月25日之前回覆完成改善。

消保會組長邱惠美說,其實業者若不依範本規定註明審閱期,消費者可主張該契約有「不構成契約內容」瑕疵,會使得契約變成不成立,因此,呼籲業者應依政府提供的範本,訂定自家契約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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