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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奶標準亂 消保官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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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蔡孟尚、王昶閔/綜合報導〕新竹縣消費者保護官靳邦忠昨在縣務會議中,痛批衛生署未明確制訂食品資訊公開揭露規範,導致每逢中國食品或食品原料驗出有三聚氰胺時,基層人員人仰馬翻,消費者無所適從。

縣長鄭永金也認為,靳邦忠說的有道理,衛生署不能老是高高在上下指導棋,卻讓地方消保官和基層衛生人員用不清不楚的規定去面對消費者和業者,他將在行政院擴大院會中建議中央儘速擬定明確可行的執行標準。

靳邦忠說,從含三聚氰胺的「毒奶」事件爆發至今,衛生署只說:「架上的都沒有問題!」但他不禁要反問:「那架下的呢?」

檢驗若翻盤 下架的是否又要上架?

他認為,基層衛生人員僅憑衛生署通報的貨物流向名單就去封存業者的貨物,在法律上其實相當站不住腳,而且這些由基層衛生人員查封或要求下架的東西,又該如何處理,如果有天檢驗結果翻盤,是不是下架的又可以上架。

靳邦忠說,這些封存動作經媒體報導後,不但消費者現在對奶粉、麵包、油條等產品失去信心,甚至被不肖業者利用來打擊對手,他就接獲有人檢舉某家麵包店使用銨粉,要他立刻去查,不查就要告他瀆職,讓他哭笑不得。

他強調,衛生署該做的是擬訂食品資訊公開揭露的標準作法,讓業者和消費者有所依循,且得以判斷,否則不但民眾無所適從,連基層衛生人員都不知道該怎麼辦下去。

衛生署發言人王哲超表示,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食品中若檢出有害物質,就應依法立即下架回收,以保障消費者權益,若經衛生局複驗、業者申覆後,確認依舊不合格,衛生局有權強制銷毀。相關流程各衛生局如有任何意見,可直接向衛生署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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