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漢堡肉因含大腸桿菌受起訴

標籤:

【大紀元10月10日訊】(美國之音記者:申華2008年10月9日華盛頓報導) 位於華盛頓州西雅圖的馬勒-克拉克律師事務所(MarlerClark At Law)表示,已經代表維吉尼亞州一名10歲男孩及其家長提起法律訴訟,狀告加州“S&S”食品公司的漢堡肉餅中有大腸桿菌,這是迄今為止對該公司肉餅提起的第二件訴訟案。

原告是10歲的男孩詹森·桑德斯及其父母。訴訟狀說,今年七月桑德斯在童子軍夏令營中食用S&S公司的漢堡肉後身體出現極度不適。報導還說,一起遭到大腸桿菌感染的可能有80多人,其中大部份人是參加夏令營的青少年。訴狀已提交到案發地維吉尼亞州羅克布里奇縣的巡迴法院。

本案的訴訟律師是比爾·馬勒(Bill Marler),他在北京剛剛參加了有關食品安全的國際會議,並且也很瞭解許多中國奶製品廠家陷入的三聚氰胺案。他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維吉尼亞大腸桿菌中毒案屬“產品賠償責任案”。

他說:“在美國,食品有毒污染案被稱為產品賠償責任案件,因為食品是作為產品看待的。遭受污染的有毒食品的受害者必須證明,某種特定產品令受害者患病,這是他們唯一要證明的東西。”

馬勒律師強調,僅此而已,受害者不需要證明其他任何東西。例如,沒有必要證明,某某公司不是好公司,某某公司犯了錯誤等空泛內容,而是“就事論事,單刀直入”。

尼爾·弗丁(Neal Fortin)是密歇根州立大學所屬的“食品法規研究所”(IFLR)所長。他說,美國食品法規的懲罰條款和力度非常嚴格。“法律上的食品攙雜是指食品中的有毒物品,如果是嚴重的食品攙雜案件,公司主管個人通常要受到指控,而不是整個公司,許多公司不喜歡這種做法;如果是刑事案件,公司總裁、首席執行官可能會因此入獄。有些案件中,有人會被終生監禁。”

這位法律專家還說,美國絕大多數食品案屬民事案件,當事公司一般不是有意攙雜、造假、有意銷售污染食品。在他的記憶中,有意製造食品下毒案件很少。食品民事訴訟案的懲罰將視後果嚴重程度而定,不過,涉案公司在這一過程中蒙受的“負面宣傳”,可能遠比法律規定的懲罰還要嚴重。

弗丁說:“懲罰取決於傷害的嚴重性以及受到傷害的人數;是有意的,還是意外事件;對意外事件的懲罰力度要比有意事件輕微,輕的懲罰可能就是一紙警告信;嚴重的可能包括政府沒收產品,強令產品召回,下令關門,公司可能因此失去客源市場,經濟損失慘重。除了法律懲罰外,負面宣傳給公司名譽帶來的損失更大。”

在回答維吉尼亞州大腸桿菌受害者賠償的具體問題時,代表律師馬勒說:“在美國,能夠得到賠償的金額範圍很寬。受害人可以要求賠償過去以及未來的醫藥費;可以索取因病而沒有掙到的工資;可以要求得到精神和身體痛苦的賠償。”

馬勒律師特別指出,賠償問題之所以複雜,因為受害者有時提出的賠償不能用數字計算。“假如一個孩子因大腸桿菌失去了一個腎,因三聚氰胺損失了一支個腎,今後的醫療以及護理費用肯定是有的,但是,這種損失的痛苦和疼痛很難用數字表示,陪審團因此要設法拿出數字來,而賠償數字多少又將因陪審員人員的不同而伸縮性很大。”

馬勒律師說,維吉尼亞州大腸桿菌案可能面臨賠償方面的不確定性。他說,中國及其他一些西方國家似乎保護涉案公司免受滅頂之災,美國賠償制度則不講情面,法律不在乎公司的經濟損失有多大。

馬勒律師說:“就中國的法律制度而言,受害者不能得到完全的醫療賠償,而只能得到一部份賠償。中國對損失賠償的限制同澳大利亞、加拿大以及英國相似。這些國家的法律似乎限制損失賠償,原因在於,法律不想讓公司和企業損失太多。”

馬勒律師說,美國賠償制度的嚴厲特點似乎足以能使食品生產廠家受到震懾,高度重視產品安全。他說,美國的賠償制度造成的不確定性,會使公司更加謹慎小心,千萬不能使人中毒生病,因為公司不知道賠償的上限在哪兒。

關鍵詞:美國,民事賠償,漢堡包,加州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噩夢般開局 科特布斯難逃命運之安排
組圖:將返棲息地的小海豹
德甲第3輪:雲達持續「低迷」 漢堡反敗為勝
中領館干涉大紀元採訪漢堡峰會未果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