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東湖區排外政策 外來戶房產被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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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武漢東湖開發區居民彭永勝,控訴開發區管委會以及高新集團違法拆遷,制訂排外條款,在拆遷中外來人口備受歧視,拆遷補償不及當地人的一半。該訴訟案於8月31日開庭,法官希望二造私下調解,並請原告5日內補齊證據。

拆遷不給協議書

武漢東湖開發區管委會於2002 年6月,計畫在關南村開發興建廠房,乃委託東湖高新集團對關南村進行徵地拆遷。高新集團和所有拆遷戶簽訂了拆遷協議書,約定房屋補償標準為每平方米390元,並且按原被拆遷正房面積安置還建宅基地。

雖然簽訂了拆遷協議書,但高新集團並沒有給拆遷戶協議書。2003年下半年,武漢東湖開發區管委會和高新集團變卦了,單方撕毀協議,不還宅基地了,樁基井都打好了的還建宅基地也被強行收回,同時改為安置房。

但武漢東湖開發區管委會卻突然做出了一個排外政策,只給當地人分配還建房,收取成本費每平方米390元;外來人口不分配還建房,每平方米再補償 200元拿錢走人。

外來人土地證和房產證無效

原告彭永勝一家9口,原籍河北,自 1999 年即移居武漢東湖區從事教職,後自行創業從事電腦網絡工作,他的建房是經過村集體、土地和城建部門批准,並發放有土地證和房產證。

然而,武漢東湖開發區管委會卻說:「有部分外來人口以本村村民的名義申請建房,存在欺騙,土地證和房產證無效。」

彭永勝表示:「武漢市場上的商品房均價都漲到4000元了,這個拆遷補償價格在武漢根本買不到住房,只能買個廁所。」

在拆遷期間,東湖高新集團經過資產重組,所有債權債務轉交給武漢光谷投資公司,武漢東湖開發區管委會和光谷投資公司同樣拒絕安置外來人口。

要求履行還建協定遭拒

2006 年春,還建房小區建好了,當地人都分到了面積大小和以前相當的還建房。外來戶要求光谷投資公司履行還建協定遭拒,於是開始了在湖北省內長達8個月的上訪歷程,但一直沒能解決,只好進京上訪。

記者聯繫2002年高新集團拆遷負責人鍾銘(負責簽拆遷協議),一聽是記者打來急忙說是打錯電話,隨即掛斷電話。

武漢東湖開發區管委會社會事務中心,是一直負責拆遷安置的下屬政府部門,記者給主任錢海燕辦公室打電話,接電話人員問是什麼事?記者回答想詢問關於東湖開發區拆遷問題,他二話不說,告訴記者沒這個人,也掛了電話。

記者再電武漢東湖開發區管委會城市管理局 局長辦公室,因為黃鋒不在,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沒有所謂排外政策,一切拆遷補償都按拆遷協議所訂。城管局不負責具體拆遷事物,在開發區所有補償標準都是一樣的。

然而,至今彭永勝仍在抗議武漢政府拆遷補償不公,一個弱勢老百姓要在複雜的官商關係中取得他所謂的合理公平對待,恐怕還有一段相當漫長的道路要走。



(圖片來源:彭永勝提供)(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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