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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清保費比例不同 避免吃悶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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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梁世煌/專題報導)投資型保單保費計算方式與壽險並不相同,理財效益也與傳統壽險有很大差別,不少消費者與保險公司間的糾紛就因此而起。

永豐保代協理洪志賢認為,許多保戶發現投保後的第一年,真正用於投資的保費可說是少之又少,大部分保費最後都成了保險業務員的佣金,其中,關鍵就在於「目標保費」、「超額保費」的調配比例不同;消費者只要弄清楚這兩者的關係及所代表的意義,大概就可少掉不少吃悶虧的機會了。

所謂目標保費,簡單說就是一張投資型保單中的「最低應繳金額」,這部分的保費在投保的頭一年裏,大部份是用於繳交保單手續費,也是保險業務員佣金的主要來源,實際用於投資的部分相當低;保戶繳交的金額若是超過最低應繳部分,則是屬於超額保費,這部分的費率則相當低(約3%左右 ),一般來說用於投資的比例較高。

至於為何消費者常覺得繳了一大筆保費後,總覺得實際用於投資的錢遠較預期為低?金管會保險局官員表示,關鍵就在於目標保費上面。因為過去目標保費在頭一年的費率大都高達85%,第二年也有30%左右,業務員的佣金大都來自目標保費,部分保險業務員在規劃保戶的保費時,甚至會在頭一年將大部分的保費算在目標保費上,消費者實際用來投資的錢反而不多。

以20年期100萬元的投資型保單為例,若該保單每年最低應繳金額(即目標保費 )為3.6萬元,假設消費者一年就剛好繳交3.6萬元,則第一年將有3.06萬元(3.6萬元的85% )是被拿來繳交壽險保費(含業務佣金 ),真正拿來投資的只有5,400元(3.6萬元的15% )。

若消費者繳交的金額超過3.6萬元,假設是4.6萬元,多出來的一萬元就算是超額保費(以保險費率3%為例 ),這部分作為保費的僅有300元(一萬元的3%,含業務佣金 ),剩下的9,700元就全數用來投資,其用於投資的比例與目標保費差別甚大。

不過,從9月1日起,這樣的情況將會有所改變,金管會規定所有的投資型保單,收取的目標保費最少將分五年攤繳,且頭一年收取的目標保費不得高於總額的六成。以上述3.6萬元的目標保費來說,第一年應繳金額就由原先的3.06萬元降至2.16萬元,再扣掉其他費用後,保戶可用於投資的金額,就由原來的5,400元增至一萬元左右,不會幾乎全被保險公司拿去當作壽險費用。

洪志賢指出,投保投資型保單的第一年,同樣一筆保費放在目標保費或超額保費,對保戶的投資效益及保費負擔來說差異相當大;保戶在購買該類保單時,應該問清楚保險公司有關這兩項保費名目的比例配置再作好評估,以免投入大筆金錢,卻得不到預期的理財效果,那就太不划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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