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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貧富差距 微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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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行政院主計處昨天公布去年我國「家庭所得差距倍數」為六點○一倍,「吉尼係數」則是零點三三九,雙雙創下六年來新低,顯示我國貧富差距略有改善,和其他主要國家相較,台灣貧富差距尚屬平均,也低於國際設定的警戒線。

縮小為六點○一倍

主計處公布的家庭所得包括薪資所得、營業所得、財產所得、來自政府及私人移轉等所得等,以上各項所得收支淨額的合計數即為家庭可支配所得,也代表國民實質購買能力;至於國際間衡量貧富差距的指標,則是以「家庭可支配所得」或「吉尼係數」觀察。

根據主計處調查,去年國內家庭平均每戶收入一百一十萬元,較2005年增加一點六%;扣除非消費支出後,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九十一點三萬元,較2005年增加二點一%。

若將家庭可支配所得分成五等分,則去年所得最高二十%家庭的平均可支配所得為一八二點七萬元,其次依序是一零七點四萬元、七十九點五萬元、五十六點五萬元及三十點四萬元;和2005年相較,則以次高所得組可支配所得增加二點九一%,成長幅度較大,其次是最低所得組成長二點二一%。

主因就業情況好轉

行政院主計長許璋瑤表示,去年可支配所得最高二十%與最低二十%家庭的所得差距倍數是六點○一倍,是六年來新低,主要原因有兩個,第一個原因是就業情況明顯改善,去年就業人數增加十六點九萬人,低所得家庭每戶就業人數更增加零點○三人,受雇報酬增加三點三%,超過高所得家庭的一點二%,薪資所得差距縮小。

第二個原因則歸功於社會福利政策,政府每年編列社福預算一千多億元、社會保險預算一千五百多億元,多數流到低收入家庭,去年所得差距倍數因此縮小一點三倍,加上稅負縮小所得差距零點一五倍,兩者合計縮減所得差距一點四五倍,略高於2005年的一點四一倍。

低於國際警戒線

主計處表示,各國官方公布的家庭所得內涵與調查範圍不一致,由於統計基礎不同,各國的貧富差距很難進行精確的比較;不過,以現有數據來看,我國家庭所得的貧富差距尚屬平均,例如,吉尼係數愈大表示所得分配不均等的程度愈高,台灣歷年來吉尼係數均維持在零點三五以下,低於國際設定的零點四警戒線。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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