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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衛生局稽查市售包裝餅乾 8件標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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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十三日電)台北市衛生局今天公布五月份市售的包裝餅乾稽查結果,在三百四十八種品項中有,有八項標示不符,其中不乏知名品牌。衛生局表示,所有標示項目應印刷在同一標籤上,有效日期不得單獨以黏貼方式附加日期,食物添加物若屬防腐劑、抗氧化劑、人工甘味料,都應標示用途及通用名稱。

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長姜郁美表示,這次查獲八項違規產品有香脆鍋粑、華元真魷味、波的多黑胡椒牛排味洋芋片、老楊方塊酥、莊家方塊酥全麥正崇鳳梨酥、德國榛果燕麥早餐BAR(無糖)及紅帽餅乾。

她指出,不合格標示的部分包括營養標示未依規定正確標示為「營養標示」字樣;有營養宣稱,但營養標示宣稱的營養素及含量。另有熱量及營養素含量單位未依規定標示,或營養標示數值、電話、成分內容錯誤,及有效日期另以貼紙加貼、食品添加物(抗氧化劑)未依規定標示。

姜郁美說,不合格產品涉嫌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第十九條規定,依法可處新台幣三至十五萬元罰鍰,且違規產品應限期回收改正。

她說,行政院衛生署公告自2005年起,市售包裝烘焙類食品,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在包裝容器外表的明顯處標示營養成分及含量,有效日期應印刷在容器或包裝上,所有標示項目應印刷在同一標籤上標貼處理者,貼紙應具備不脫落或不易換貼的特性。

姜郁美說,「食品添加物」名稱應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規定,標示品名或通用名稱。其中,屬「防腐劑、抗氧化劑、人工甘味料」者,應同時標示用途名稱及「品名或通用名稱」,例如維生素E如作為抗氧化劑使用,則應依規定標示「抗氧化劑(維生素E)」。

衛生局呼籲民眾,民眾購買完整包裝食品時應注意有效日期、容器或包裝上的食品標示是否完整,並拒絕誇大不實的產品,衛生局設立藥物食品消費者服務專線提供市民詢問並申訴2720-8777,民眾亦可上網查詢:http://www.healt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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