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臍帶血定型化契約9月上路 消保會籲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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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十三日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今天公布,已會同衛生署完成「臍帶血保存定型化契約範本」草案,預計今年9月施行,除歸範消費者與業者的權益及責任,強調業者須告知臍帶血尚不能治療所有遺傳疾病,呼籲消費者消費前審慎評估。

消保會今天召開記者會,宣布上述定型化契約範本草案已研議完成,預計9月將公告施行。

法制組組長邱惠美表示,包括民間的生寶、訊聯、台灣尖端、台灣永生、宏燁、祈福、再生緣、大展、信望愛等9家業者,另外慈濟醫院幹細胞中心及和信醫院臍帶血中心也一同參與此一定型化契約範本研議。

邱惠美指出,此範本規範業者與消費者雙方在保存費用、保存設備、保存方式、交付信託及違約上的權益及責任;但暫不歸範臍帶血歸屬母或子的問題。

首先是契約審閱期至少為5天,範本另規定,未完成臍帶血收集者,契約自動失效,消費者若已支付業者任何費用或款項,業者應該無息全額退還,消費者並有權取回委託保存的臍帶血。

之後衍生雙方歸責賠償問題,則區分為業者或是消費者需付責任,而有不同的賠償規範。例如若因業者的過失讓消費者提供的臍帶血產生一部分或全部毀損滅失,業者應負不得低於已收費用的10倍賠償金額。

不過邱惠美及環保署醫事處科長林錦麗都強調,此範本還有一個意義,就是要求業者必須明確告知消費者「臍帶血之保存,並非可以治療所有的疾病」、「在醫學上之效用研究,仍在研發階段」、「移植或未來可能之應用,與臍帶血內細胞量等有直接關係」等資訊。

範本並規範,自娩出到儲存完成要在48小時內;另如發生臍帶血量不足40西西(不含抗凝血劑)、微生物污染等情況,都會影響契約生效。

消保會強調,此範本的研議,就是要提醒消費者勿過度受廣告影響,誤以為臍帶血現階段的運用可以醫治所有遺傳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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