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偉靜,一個農村婦女的法治精神

胡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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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3日訊】2006年11月28日中午12:10,為了阻撓盲人陳光誠的妻子袁偉靜和辯護律師李勁松、李方平一道返回北京,受山東政法委命令,山東省臨沂市沂南縣刑警大隊對袁偉靜進行傳喚。公開的理由仍然是把袁偉靜作為陳光誠的同案犯罪嫌疑人。在沂南縣刑警大隊期間,袁偉靜受到臨沂市公安局局長劉傑的手下們非常粗暴的言語凌辱,並且在她腹痛生病的狀態下幾番拒絕給於醫治,還於當晚把已經身體極度虛弱的袁偉靜扔躺在冰冷的路邊半小時,此時季節已經進入深秋。袁偉靜的身心受到警方野蠻行徑的重創。這些行為導致袁偉靜不得不住院兩個星期恢復身體。

袁偉靜從2005年8月20日即失去了人身自由。除了2006年11月26日下午到28日中午期間因為和光誠的辯護律師在一起而享有有限的活動空間以外,她被山東政法黑惡勢力非法拘禁達21個月。而她的丈夫陳光誠在2007年1月12日被以荒謬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4年零3個月。從2005年8月20日到2006年的11月28日的15個月期間,警方對袁偉靜所施加的限制人身自由措施沒有任何法律文件、沒有任何合法的程序,並且在此期間多次對她動用暴力,以及屢屢以傳喚的理由來阻撓外界對她的探望。而從2006年11月28日傍晚,警方在長時間辱罵袁偉靜之後,給她開出了一張「監視居住」通知書。這是警方首度以所謂法律手續對她進行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按照法律,監視居住最長為半年。至2007年5月28日星期一期滿。山東政法部門不僅僅陷害為百姓維權的盲人陳光誠,還對他的妻子採取長期的非法壓制凌辱。中國政府的臉面在此案件上已經被山東地方當局丟盡。

今天是2007年5月28日。按照中國法律,從2006年11月28日起山東警方對陳光誠妻子袁偉靜的「監視居住」已經於2007年5月27午夜12:00結束。早上8:00,袁偉靜向繼續來交接班的沂南縣警察提出嚴正交涉,要求他們依法結束長達半年的「監視居住」。負責現場值守的警察以種種理由狡辯,例如聲稱2月是28天,所以要補足天數等等。但警察還是不得不向上級打電話請示。沂南縣公安局的有關負責人告知即使法律手續已經終結,但依然還要對袁偉靜進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並聲稱如果袁偉靜想要討公道,那「告就告國家」。沂南縣警方的態度如此明確,也顯示出有關押制人權捍衛者陳光誠的決策方不僅僅在山東本地,也來自於中共中央政法系統。所以山東警 方纔能在全世界關注下依然在每一個步驟上違法,毫無人道地迫害盲人陳光誠和他的妻子袁偉靜。這很符合羅干對中國國內依法維權群體鎮壓方式中採取的「不惜人力、不惜財力、不惜犧牲國際形象」的三原則。我們毫不懷疑,中國政法系統中參與迫害公民的每個公檢法人員,都在給自己積累著罪證,都在一天天走近被審判。

盲人陳光誠和他的妻子袁偉靜從未在山東政法系統的淫威下屈服,夫婦倆永不放棄對法治和公正的信仰。袁偉靜在聽到警方的無理說辭之後,向他們宣佈沒有人任何人可以再限制她的人身自由。並且此前所謂的陳光誠案件同案犯罪嫌疑人的莫須有罪名也一併徹底解除。作為一個女性,她警告在場7名負責監視她的警察和僱用打手,如果誰再跟蹤監視她,她就和對方拼了。那些已經在袁偉靜家門口執行半年任務的警方人員自知理虧,但奉有上級命令,所以不得不還是保持距離著跟蹤。並聲稱要幫助袁偉靜幹農活。袁偉靜對他們不予理會。

中午袁偉靜前往雙堠鎮的集市,警方突然通知她要正式解除「監視居住」。因為來者是沂南縣刑警大隊曾經多次參與威脅綁架證人、言語凌辱袁偉靜的警察,所以我很擔憂袁偉靜人身安全。所以袁偉靜開著手機,讓我監督整個過程。沂南縣公安局刑警大隊人員當面給袁偉靜下達了一份正式的通知書。

《沂南縣公安局解除監視居住決定書》

被監視居住人袁偉靜,性別女,年齡31歲。住址沂南縣雙堠鎮東師古村。單位及職業無。犯罪嫌疑人袁偉靜因涉嫌擾亂交通秩序,於2006年11月28日被監視居住。現因期限屆滿,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決定解除對其監視居住。

沂南縣公安局
2007年5月27日

接到正式法律文件的袁偉靜非常高興,半年來的屈辱已經太多太多。現在再也沒有什麼理由限制她的人身自由,再也沒有理由阻撓她與任何朋友的會見了。並且袁偉靜也會為自己聘請律師,保護自己的權益。這一上午5個小時的努力,通過袁偉靜的據理力爭,通過讓國際社會知曉並關注,終於迫使山東政法部門出示正規的法律文書,承認袁偉靜的自由。袁偉靜依然被警方人員跟蹤監視,但警方的做法已經從主動轉為被動,而袁偉靜仍然會每一天去爭取自己自由的空間,國際社會也會持續的關注她和光誠的命運。從今天起,我們將安排袁偉靜與自己的律師會面。海外的記者同仁可以無限制的去採訪袁偉靜了,歐美各國駐華大使館的人權官員可以探望她以及陳光誠的母親和孩子。當然,這些很可能仍然會遭遇山東政法系統各式各樣的無理阻撓,那麼我們每個人都會成為陳光誠和袁偉靜受到迫害的證人,讓中國政府在國際社會前的謊言無所遁形。

我們都是永不放棄法治和自由的公民。在我們中國,公民所能做的只有盡己所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中國政法部門的侵害。自立者天助之。

胡佳
2007年5月28日於BOBO自由城家中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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