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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 正副元首隨扈執勤範圍擴及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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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十五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凌晨三讀修正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考量卸任總統副總統經常赴國外從事公私行程,其人身安全應不分國內外,因此刪除總統與副總統安全護衛只能在國內執勤規定。

提案的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黃德福(不分區)認為,台灣卸任總統與副總統經常赴國外開會、參訪、演講或從事公私行程,人身安全受保護範圍應不分國內外,且美國法律對卸任總統安全護圍執勤範圍並無規定。考量正副元首人身安全及國外立法,應刪除執勤範圍以國內為限規定。

現行條文規定,卸任總統副總統享有安全護衛禮遇,但執勤範圍以國內為限;修正後,刪除執勤範圍以國內為限等文字,讓卸任總統副總統的安全受到較周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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