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個體醫院討公道為什麼也如此之難

訪民:向四川達州市長羅強 血淚控訴

無端致殘者的血淚控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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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8日訊】一位年僅29嵗風華正茂的女子,徐美珍在四川達州市骨科醫院,接受更換髖關節骨頭,導致終身殘廢,徐美珍發現院方僞造病例以及揭發後遭到院方報復。

冤民無生存之道

出現了醫療事故,醫院採取塗改偽造病歷的手段,本來就違犯了法律法規,更可惡的是醫院老闆(羅冰)種種手段行為對患者病人致於死地。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不管此事不說,還互相串通勾結,打擊報復,還不讓受害人上訪,受害人要是一上訪,有關部門就說受害人上訪鬧事,就把受害人抓起來拘留和坐牢,凡是打官司打到北京去過的人,從2005年後,就把打官司的人監控起來,再去上訪抓回來就坐牢。這些事都是中央(羅干)出的主意,老百姓冤死就沒有地方說話的餘地,黑呀!黑……

徐美珍表示,作為受害人以及與八十歲雙親毫無過錯,並決心用三條人命,走遍全國也要討回公道。

以下是徐美珍寫給四川市市長羅強的信件。

達州市政府羅強市長:
我叫徐美珍,現年31歲,住四川省大竹縣安吉鄉川堂村五組。自小家庭貧寒沒錢上學讀書習字,短暫婚史已讓我痛不慾生,飽嚐人間苦頭,如今還有年邁八旬的雙親用輪椅推著我前往北京討取公道,到處欠債纍纍。

2005年1月初,我因骨病四處投醫,經人介紹認識了四川省達州市骨科醫院院長汪華喜,汪院長認真查看了我已有的病歷、病情記錄,各種X照片,並仔細研究病情後,一口承諾只要花1.6—1.8萬元包干醫療費,就可以通過手術,更換髖關節骨頭,最多隻要半個月就可以出院行走如常人。為此,我於2005年1月11日由四川省達州市骨科醫院,派出專車接我到該院住院,先交了醫療費10000元。但,收錢後醫院不組織醫生會診,對病情進行重新核對檢查,作出新的治療方案,就馬馬虎虎地決定動手術。沒想到,禍從天降,手術之後,醫院根本沒有完成所謂的「右髖全髖節骨置換手術」,造成了我終身殘廢。

為此,我跟醫院辯理,醫院自知理虧,偽造了病歷,在我簽訂的《手術同意書》上補上「手術中發現腫瘤(懷疑惡性)」字樣。以此達到推卸責任的目的。也沒有給我採取任何補救措施,院長汪華喜還說我是癌症治不好,我知道後不服,斥責醫院缺乏醫德。由此就激怒了醫院,醫院便採取各種手段制我於死地,間接拘禁我在醫院,不跟我用藥,也不准我與外界接觸,把背我的人趕走,連照顧我的父親也趕跑,還不管吃喝,不准離病房半步,任其床單被褥臭氣熏天,更可惡的是醫院的老闆(羅冰)對我還拳腳相加,舊傷加新傷,一次次從死亡線上爬回來,連續長達半年之久,最後才悄悄逃出。雖然費盡周折,逃出了醫院,然而卻已經太遲,耽誤了我的救治時機。我現在這樣子個人問題也不好處了,我所受的罪,所受的精神壓力,都無法給我彌補。現在我要求達州市骨科醫院賠償我各種損失費50萬元一次性付清。其理由是:

一、該院明知自己不具備相應的條件,相應的技術力量,而以騙取錢財為目的對我及親屬作虛假承諾;1.6—1.8萬元包干治療,保證治癒走路,但手術後察覺自己無法彌補的過錯便通過偽造手術同意書內容把矛盾轉嫁給我本人,釀成難以治癒的惡果。

二、手術後明知受害人傷痛後果嚴重,具不積極彌補自己的過錯,送受害人轉院治療,硬將受害人限制在醫院又不進行有效治療,致使受害人被該院軟禁長達半年之久,使受害人喪失最佳治療時機;

三、該院為了逃脫責任,採取塗改偽造病歷的手段,騙取法醫,取得了不公正的醫療事故鑑定書;

四、該院虛假承諾騙取入院費的一萬元。在該院的錯誤治療後,受害人確實無力另行投醫求治,造成受害人長達一年之久的上訪成都、廣州、北京等大城市,至今更加加大了受害人的高額債務;

五、經廣州醫院結論該院初次診斷就犯下大錯,將囊腫誤診為腫瘤,甚至是惡性腫瘤,而盲目的手術。至今經確診目前也無腫瘤存在。

綜上所述,受害人的骨病是由於達州市骨科醫院,單純瘋狂的、毫無道德的追求經濟利益,不惜採取騙取手段才造成受害人的骨病在能夠治癒的情況下,造成無法治癒的後果。因此,這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都應當由達州市骨科醫院全部承擔。我作為受害人和我的八十歲雙親毫無過錯,我們決心用三條人命,走遍全國也要討回公道。
此致

敬禮
聯繫電話:13629069619
控訴人:徐美珍
二OO七年五月十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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