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鳳山火車站前民宅長期押人 管區員警受懲處

人氣: 1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5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縣二十七日電)高雄縣鳳山火車站前民宅長期拘押三名債務人,縣府警察局今天懲處相關失職員警,警勤區蔡姓員警及刑責區林姓偵查佐各記過一次,並調整服務單位。

縣警局表示,這處民宅是鳳山警分局鳳崗派出轄區,警勤區蔡姓員警2006年九月接任,分別在2006年十月二日及2007年三月六日查簽該戶民宅鳳山市曹公路一百二十七之二號,發現未設籍,也沒有人居住,且不是張姓嫌犯所有,平時前大門深鎖,沒有人進出,卻未情報反應,布線查察工作欠落實;鳳山警分局刑責區林姓偵查佐2006年三月三日接任,到2007年五月二十一日止,對責任區沒有深入查察,工作不力,經專案小組決議加重各記過一次懲處,並調整服務單位。

縣府警察局督察室全面清查,發現鳳山警分局葉姓偵查佐、郭姓小隊長參加張姓嫌犯合會,初步調查他們不知道張姓嫌犯私自囚禁被害人,也未發現庛縱違法情事,言行失檢,除依規定檢討懲處,並做為案例教育。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