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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戴安全帽安全帶 桃園警方將全面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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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桃園報導) 騎車拒戴安全帽,開車未繫綁安全帶或酷愛天南地北行動電話講到手酸的民眾,即日起切記改掉壞習慣,桃園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將嚴格執法全面開罰。交通隊隊長劉崇信說,除配合執行全國同步「改善交通大家一起來」道安執法專案外,警方加強取締上述3項違規,唯一目的希望導引駕駛人專注駕車,落實維護自身行車安全。

安全帽、安全帶均是保障行車安全的重要防護設施,部分民眾卻漠視法規、我行我素照樣行走「險路」,桃園縣幅員遼闊,部分偏遠地區取締較為困難,甚至遭民眾指點不近人情,但為交通安全的考量,不得不嚴正執法,促使民眾養成騎乘機車戴安全帽之習慣,減少發生交通事故時頭部受傷或致死案件,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節省社會成本。

配合交通部視導95年度「院頒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規劃事項,交通隊評估全縣容易肇事路段與重要路段、路口,動員警力加強告發「未戴安全帽」、「未繫安全帶」及「駕車撥接行動電話」等3項違規行為,不少習慣偏差、守法觀念淡薄的民眾若不儘速修正惡習,掉以輕心「鋌而走險」,一旦受罰鐵定荷包失血、情緒跌落谷底。

另外,依據警察局交通隊統計數據,95年度桃園縣一共取締未戴安全帽21,812件、未繫綁安全帶2,422件和駕車撥接行動電話797件,其中取締未戴安全帽於本年度1至4月取締件數達14,783件,舉發件數居高不下,顯見民眾漠視「守法」的觀念。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凡機車駕駛及附載人員未配戴安全帽者,依同法第31條第6項規定罰款500元;行駛汽車駕駛人與前座乘客無繫綁安全帶者,按第31條1項規定處以1500元罰款;開車中使用手持行動電話直接撥接或通話者,依第31條之1第1、2項規定汽車開罰3000元,機車罰款1000元,上述3項違規均列為優先取締的目標,以期養成用路人遵守路權習慣,並遏阻用路人對交通違規僥倖心理,以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維護生命財產安全。◇(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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