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以地換路」政策 合法房產被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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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廣西省桂林市政府近期對城市道路改造政策施以「以地換路」,誰投資建路,即可以低價獲得道路兩旁拆遷房屋後騰出的土地,投資建房(商鋪)出售獲利。道路兩旁民房就成為拆遷的目標,秀峰區多處合法民房因此突然被註銷房產面積並依違建物處置,引起很大民怨。

鄭六喜: 房管局註銷房產與拆遷的關聯


苦主鄭六喜。(圖片:莫巨烽提供)

家住秀峰區猴山路32號的居民鄭六喜,哭訴地方政府搞暴力拆遷、野蠻拆遷,桂林市政府將他大半輩子辛辛苦苦、全家10多口人省吃儉用積攢下來的合法財產,隨意抹除掉了一大半。

該私房是鄭六喜於1981年購買,面積61.5平方米。後分別於1987年、1997年經兩次合法擴建,2000年依法獲得了桂林市房產管理局核發的「房屋產權證」註明,該房屋建築面積是574.07平方米。

2005年,因桂林市政府對猴山路進行改造,要對猴山路路旁兩邊的房屋進行拆遷。鄭六喜的房屋也成為了被拆遷的對象。

2006年5月18日,桂林市房產管理局突然向鄭六喜作出房屋產權審核的決定。在這份《決定》中,認定鄭六喜擁有的合法產權面積為61.5平方米,其餘的512.57平方米房屋產權則予以註銷。

這說明鄭六喜只能得到61.5平方米的拆遷補償費了。可開發商桂林市經濟建設投資總公司負責人何石勇與鄭六喜簽訂的拆遷補償安置房屋協議書中,卻載著補償201.5平方米。建設局李局長向鄭六喜透露,這多出來的140平方米是安慰性的,是市房產管理局跟拆遷人說情得來的。

鄭六喜說,「減少的372.57平方米房屋產權,被拆遷人和房產管理局合謀,利用國家賦予他們的權力,輕易地抹除掉了。」現在房子都拆了,鄭家10幾口人只好到他處租屋暫避風雨。

2006年8月15日,鄭六喜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依法將桂林市房產管理局告上了法庭,一審判決撤銷了房產管理局作出的房屋產權審核的決定。

鄭六喜說,「房產管理局不服判決上訴到中院,已經過了判決時間,聽說政府施壓又延了二個月。」


桂林市房產管理局核發的房產證。(圖片:莫巨烽提供)

趙逢春:我的住房被登報作廢了

秀峰區環城西一路的居民趙逢春同樣地被桂林市房產管理局註銷了合法的房產面積117.39平方米。

趙逢春說,「我的住房117.39平方米,政府全部給註銷了,我現在沒有房產了,補償金按違章建築處理,每平方米200元,1987年發的房產證,2006年5月28日被註銷了。」

趙逢春指出,「市場評估價每平方米是1706元,蓋了商舖可賣到2900元。」「修路時我們前面也拆掉了,每平方米給個50元,我們也認了,後面再要給我們拆了,我們住哪兒?」

趙逢春很無奈的說,「叫我們去跟政府打官司,我們一個小老百姓哪裡打的過政府,法律途徑在廣西是走不通的,官官相護,我們上告無門啊!」

趙逢春告訴記者,在環城西一路被註銷房產的很多。

房產局長、開發商如是說:

當記者詢問桂林市房產局宋局長,「對於秀峰區民房被註銷產權的事情時,您可以說明一下嗎?」

宋局長:「註銷房產?沒這回事,我不知道。」他接著告訴記者:「妳把具體情況用文字寫清楚給辦公室,我們好處理。」

記者給桂林市經濟建設投資總公司負責人何石勇(開發商)打通了電話,問:「您是拆遷人,對於被註銷產權民房做開發的合法性?」

何石勇:「我們拆房是配合政府修路,是與房主達成協議的。」

關於註銷房產的問題,他說:「廣西建築比較亂,有幾個證,其中一個證是通過鄉鎮部門發放的,實際上他們是沒權發放的,是不合法的。」

「經房管局、秀峰區政府核查後發現是越權發放,才給登報註銷了。」

他還指出,「拆房是為了修路,這一帶原來是集體土地,不是國有土地,允許村民建房的,一直到1991年這段時期住房是比較緊張的,村民透過一些關係建了一些房子,後來又不斷的擴建變的很亂。」

他表示,為了修路,拆遷一直做不下來,開發不了,這條路修了10年了一直通不了,影響交通,情況就是這樣了。

中國大陸各地的城市,暴力拆遷、野蠻拆遷現象每天都在發生著,但政府的房產管理部門,隨意地註銷被拆遷戶私有的合法的房產面積,隨意地剝奪公民合法財產的事情,恐怕是鮮少聞之。

視頻:政府壓低土地賠償金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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