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老太維權成功 贏回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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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採訪報導) 四川安岳縣65歲老太安文琪多年來堅持不懈維權,官司纏身,但她與其代理人知悉媒體揭露的重要性,在《大紀元》對其案件曝光後,將報導寄給各級政府,與當地各級腐敗貪官頑強抗爭,終於在近日初獲成功,贏回了屬於自己的7萬塊錢。

安文琪因房屋拆遷糾紛案,過去的幾年中與三力房地產開發商互告對方,且她聘請了一位代理人胡先生全權幫助她打官司。《大紀元》於06年8月14日對此案做了報導。

安文琪的代理人胡先生近日對記者表示,去年報導發表後,他們認為報導實事求是,就把報導寄給縣、市、省、中央中紀委,引起重視,中紀委、四川市委、省委都給他們做了答覆,市裡和縣裡的官員大接訪時,單獨接訪他們,並批示給安文琪解決問題。所以安及其代理人認為《大紀元》的曝光是安此次維權成功的原因之一,但他同時指出,從那以後他再無法登陸《大紀元》網站。

胡先生指出另一個獲勝的因素:安文琪過往狀告開發商的一審、二審、再審均敗訴,告到省高院也無結果。安文琪去年發現了安岳縣規劃局出具的假的工程質量鑑定書的鐵證,三力公司在房屋峻工後沒有在法定的期限內向規劃局和建設局提供驗收合格的相關資料,僅以上府街YE1—2上府街集資還房「工程竣工驗收鑑定書」,企圖替代法定的房屋質量合格證和法定的質量保證書,隱瞞真相,於是安文琪於今年3月起訴安岳縣規劃局和建設局行政亂作為。

胡:「根據國家的法律規定,沒有驗收的房子就不能交付使用。驗收合格的要向規劃局和建設局出具質量保證書,但是三力公司沒有這些法定文件,那房屋出了質量問題怎麼辦?他們就是房子沒倒就算了,能拖到甚麼時候就拖著吧,但這可是人命關天的大事。」

胡在為安文琪起訴安岳縣規劃局和建設局行政亂作為一案的代理書中稱:「房屋質量關係到百年大計,關係到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請被告趁重考慮,如實答辯,否則,從近年來全國倒塌的房屋來看,不合格的房屋不怕一萬,只怕萬一,萬一那一天,被安老太說准了,有人輕則被罰款,重則掉腦袋喲!」

胡先生:「安岳縣規劃局不得不找我們坐談,讓我們提條件,我們就把這幾年狀告三力公司的違約金、訴訟費等各項費用約10萬元提出來,雙方經過反復協商調解,最後達成7萬元的協議,平反了一審、二審、再審的腐敗違判結果,其中安文琪做了一些讓步。」

胡:「2007年4月26日上午8點30分是安起訴規劃和建設局行政亂作為一案開庭審理的時間,有趣的是25日下午5點鐘,突然收到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楊主任的電話通知,請她申請延期開庭或撤訴,因為25日上午,拆遷辦、規劃局和建設局聯合召開了緊急會議,責令三力房地產公司在二天內兌現拖欠安文琪因拆遷還房的差價款、違約金、訴訟費等共計7萬元整。」

胡表示4月27日下午5點半,楊主任代三力公司給安兌現了這7萬塊錢,安後來去法院撤訴。這次雖然沒開庭,但他們還得到了拆遷辦給的約3千塊錢的訴訟費、代理費。

胡先生指出,「本案被告屬於國家行政機關與三力公司聯合故意弄虛作假,出據虛假驗收鑑定書隱瞞房屋質量不合格的真相,有法不依,情節嚴重。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依據 36-37條,責令限期返修;可處以30萬元或並處交付使用的房屋總造價2%以下的罰款。」

胡最後表示,雖然安文琪這次維權取得了成功,但是房子還是不合格的,萬一出了問題,相關部門還是要負責任的,並且希望通過媒體的報導促使他們重視這個問題;另外安文琪不服的還有她以前打官司時,判她贏的5萬多元並沒有兌現,加上這筆資金的利息,這麼幾年數目也不小,也要討回;再有就是還給她的門市房的寬度比老房減少很多,在寸土寸金的黃金商業地段,使她吃虧不少,這些都是他們今後繼續維權抗爭要爭取公平解決的問題。

記者去電安岳縣規劃局和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欲核查其兌現給安文琪7萬元錢的真實意圖,均無人接聽電話。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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