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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特教班學生致失明?綠委:一審有罪應停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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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怡君台北二十六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王榮璋今天表示,彰化縣二林中正國小老師林立嫈擔任啟智班導師時,因不當體罰造成學生林煜傑雙目失明,一、二審皆判決有罪,學校教評會卻遲遲不予以處分,呼籲學校對不適任教師,一審有罪就應該停聘。

王榮璋(不分區)、智障者家長總會副秘書長孫一信、林煜傑及其父母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說,林立嫈從1995年起擔任啟智班導師,就對智能障礙學生林煜傑進行不當體罰,以手戳傷林煜傑雙眼導致失明。家長提告後,一、二審都判決林立嫈有罪,但學校卻以判決未確定為由,不予以處分,訴訟拖延至今已經十二年。

王榮璋指出,林立嫈一、二審都被判決有罪,只是刑期長短不同,學校教評會、教育局卻都沒有任何懲處,只是將林立嫈從啟智班調到普通班,這樣叫做處罰嗎?難道老師之間是「師師相護」?

他說,林立嫈正在申請退休,未來若三審定讞有罪,家長及學生該找誰負責?因此,在司法訴訟尚未確定前,不應該同意讓林立嫈退休,此外,學校對不適任教師,一審判決有罪就應該停聘。

林煜傑母親吳欣陶說,她與林立嫈是好朋友,當初發現林立嫈不當體罰時,曾以書面信件請她不要再犯,林立嫈也簽了悔過書,但卻仍繼續體罰林煜傑,導致他雙眼失明,十二年來全家飽受身心傷害,林立嫈應拿出負責的態度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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