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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檢過關車疑有視障疑慮 消基籲買車須試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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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二十六日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程仁宏今天指出,接獲陳情案顯示,某日系車款因窗柱較寬阻擋視線,駕駛月餘,就有數十次險擦撞情形,此車款並與3月底桃園發生1起母親撞死兒子意外相同,但因廠商聲稱安檢合格,呼籲消費者買車要親自試車。

消基會今天召開「您愛車的視覺死角是死亡盲區嗎?」記者會。程仁宏指出,消基會接獲一起陳情案指出,購買日系車(TOYOTA-WISH)後,駕駛月餘,就有數十次險擦撞情形,這位身高140公分的消費者認為,該車採流線型設計,兩側前方設計長型三角窗,窗柱又較一般車寬,因此造成駕駛左前方有較大面積的視覺死角,多次回廠處理仍無法改善,只好忍痛轉賣。

他並說,消基會曾收到業者函覆表示:「該款車為日本廠設計,並經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實車審驗合格,故該車輛設計應安全無虞。」

他強調,但消基會對照其他車款發現,「TOYOTA-WISH」的窗柱約為7.5CM~9CM,「FORD-IXION MAV 」、編號3號「LEXUS-RX300」2款車的窗柱約為5CM ,「MAZDA- MAZDA 5」和「MITSUBISHI-SAVRIN」則約為2CM;相較之下,「TOYOTA-WISH」的窗柱有消費者所陳述的情形。

此外,消基會今年又發現上述車款與今年3月底桃園發生母親撞死兒子意外事件的車相同,這名母親身高也不高,僅155公分,讓消基會質疑是否該車款不適合身材較嬌小的人駕駛。

消基會除呼籲業者應依消保法第7條規定,「….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應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在駕駛座明顯處,如左側窗柱張貼警告標示,或於使用手冊加註「駕駛人最小身高限制」;買車時,也請駕駛人務必親自試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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