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慕涵:寫給媽媽的信

——您的第一封來信

陳慕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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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5日訊】<--ads-->
媽媽:您好!

昨天,上海的姨媽收到了您自從去年5月被綁架後給我們寫的第一封信。早上,我在電話裡聽著姨媽用上海話念您的來信,百感交集。在中共的統治下,有多少人間悲劇是由強制的骨肉分離音信全無造成的!而在長久的杳無音信後突然的信息互通給雙方帶來的精神刺激不是親身經歷又怎能想像?!

您的信是寫給姨媽的,從地處松江的上海市女子監獄發出,發信日期是4月19日,但卻是您在4月15日在浦東新區看守所寫就的。

自從2月12日您的案子一審開庭以後,除了知道您對判決不服,已經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外,我們再也沒有得到任何關於您或您案子的消息。我甚至連您的律師溫海波的電話也總是打不通。

真沒想到這個冤案的二審悄無聲息地就完結了,沒有開庭,沒有律師為您辯護,甚至連結果都沒有通知我們。真沒想到您被關到監獄裡去是您自己寫信來通知我們。

而您並不知道這些。您告訴我們,因為對您的判決開始執行,您才有權收信和寫信。於是您看到了過去的一年間我們給您寫的信。您看到了姨媽在去年5月26日您剛被綁架時給您寫的信,知道了她為了給您送衣服一次次地跑看守所,您為自己給她帶來的麻煩而道歉。

那怎麼是您給我們帶來的麻煩啊?!那是他們綁架了您,卻不通知家屬,等我們找上門去也不發拘留證,而看守所明明知道您被關在裡面也以沒有拘留證為理由拒收衣服造成的。

您還收到了爸爸寫的4封信和我寄的一張明信片,您問我們還有沒有寫過別的信。

還有很多信,媽媽,可是這樣的回答他們又怎麼會讓您知道。您剛被綁架時,我就打電話到看守所問您能不能收發信,他們昧著良心說都可以。最初的幾個月我和您的親朋好友一直在給您寫信。當我們一封回信都沒有收到,我又打電話去問看守所詢問時,他們又厚著臉皮回答說您不想給我們回信。

也許我寄的信連看守所都沒有收到吧,因為我給爸爸、姨媽寄去的信他們都沒有收到。大家都知道中共國安在郵局裡用特殊儀器查看國外寄去的信件內容,有敏感內容的就銷毀掉。所以後來我只寄明信片了,上面寫些報平安的話,只希望您能收到。可是看來他們連這也害怕,只給了您一張。

您國內的親戚朋友也都在給您寫信。如果說我的信是海外來的要受監控的話,他們寫的家常信則完全沒有任何要銷毀的理由。我只能這樣想:中共不想讓您知道別人對您的任何支持和鼓勵。他們心虛到了極點。

您說自己是去年5月23日在公交車上失去人身自由的,因為當時您正在去一個朋友家中的路上,您讓綁架您的國安給她打了個電話告訴她您去不了了。

這是我們第一次知道您被綁架的地點。公交車上的綁架,真是難以想像。您的那個朋友是您的一個小學同學,是我見過最爽朗樂觀的阿姨之一。可自從您被綁架後,我再也沒在電話裡聽到她笑過,因為從那以後她家裏的電話被監控了,過年時甚至有人在她家門口監視她。她嚇壞了,完全不知道自己怎麼會惹來的這樣的事情。

您說您就要被送往監獄了,希望之前能在看守所見姨媽一面。因為監獄遠離市區,每次會見只有20分鐘,您不想讓70歲的姨媽去那裏看您。

可這已經不可能了,我們收到信的時候您已經在監獄了。

您說環境的改變對您來說是無所謂的,您會坦然面對一切。您說三年的時間很快會過去,希望我們各自保重,在和您重逢的日子裡一起慶祝。

媽媽,我一點都不相信那會要三年。您知道嗎,已經有2000多萬人退出中共組織了,這個邪靈的根已經被拔起了,我們重逢的那天怎麼還會遠呢?@*

女兒

慕涵 上

2006年4月21日

【陳慕涵,澳大利亞公民,中醫碩士,衛生信息學碩士。2006年5月她母親香港居民曾愛華因在住所被抄出法輪功書籍、新唐人電視台節目和《九評共產黨》光碟遭上海警方非法拘留逮捕,2007年2月12日被非法判刑三年。2007年4月被送往上海市女子監獄。具體迫害單位和個人為: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法官沉黎,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法官石耀輝、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李劍軍、浦東新區公安局國保四科科長竺某、張某、奚偉忠,上海市公安局國保科王姓警察,浦興路派出所邱麟。自母親被非法關押後,陳慕涵多方呼籲營救,受到澳洲、香港政府及多位議員幫助。7月13日在香港期間,她起公開每日給母親寫的信。】(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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