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鳴社論:專制下的物權法是好東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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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日訊】今年全國人大會議在一片噪音中通過了以保護私有產權為主旨的物權法。這是一部中共執政以來罕有的引起廣泛注意和爭議的民法典法律。引起爭論的主要原因,是它會被利用,使特權階層、既得利益集團通過侵吞、蠶食國家資源、民間財富而獲得的非法財產合法化。「左派」更視此法為動搖社會主義根基的洪水猛獸,因而群起而攻之。另一方面,善良的人們一廂情願地對物權法全面肯定,憧憬著「私有制已經到來,政治改革還會遠嗎?」的美好圖景。左、中、右沸沸騰騰的爭議,令人們對物權法保護私有產權的重大意義及其有效操作,像觀看一幅超現實主義的抽象畫一樣,模模糊糊,各取所需,主觀演繹。

「左派」對物權法大興問罪之師,質疑「姓資」「姓社」;自由主義人士對物權法信心滿滿地「照單全收」,主張「不爭論」;中共壟斷利益集團和貪官們樂觀其成,心照不宣:他們才是物權法最大的受益者。

民主是個好東西,物權法應當也是個好東西,所以人大通過物權法是好事。但是我們要問:在沒有司法獨立的獨裁專制制度下,如果行使物權法賦予的權利與寫在憲法上的「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即一黨專政有所衝突時,物權法會否仍然受到公平的法律保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一黨專政的緊箍咒下如何貫徹?

如果一黨專政的魔影不在神州大地上消失,白紙黑字保護私有產權合法化的物權法,就只會像中共制定的眾多法律條文一樣,可以由利益壟斷集團的代表隨意解釋,可以給你甜頭,也可以給你苦頭。沒有獨立司法制度的保障,物權法能否使得普通民眾在生產、營商、辦企、置業中平等受惠、真正得益,很成問題,也許還是要靠掌權者的寬大恩賜。

把民主視為天敵的獨裁者經常說:民主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但是,人類進步文明的歷史實踐證明,民主可以把壞東西變成好東西,獨裁專制卻會把好東西變成壞東西!

故此,擺脫一黨專政制度的物權法,才是真正「還權於民」、真正保護人民私有產權的物權法,才會讓人民在這樣的法律根基上享受到應得的福祉。

善良的人們,一黨專政的冬天不過去,民主自由幸福的春天是不會到來的!

轉自《爭鳴》2007年4月號(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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