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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改正九缺失 蘇揆︰NCC無違法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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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貝林、劉力仁/台北報導〕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對瀝青鴨事件改口曾接獲檢舉,但仍不打算處理的說法表示相當不以為然,強調再怎麼獨立超然也沒有違法亂紀的特權,希望NCC奉公守法,貫徹政院所提的九項限期改正措施。

TVBS去年底報導鴨販以瀝青除鴨毛,引發消費者恐慌致鴨肉嚴重滯銷,鴨農損失慘重;後來被證實「瀝青鴨」報導不實,NCC面對民怨,強調無人檢舉所以無法處理,日前NCC改口雖曾接獲廣電基金會及養鴨協會的檢舉,但因為舉報時間都在T台做出更正之後,「對必須依法行政的政府部門而言,確實難有使力空間」。

蘇揆對此說法極為不悅,表示不能接受NCC的說法及仍遲不處理的做法,認為NCC委員依政黨比例組成,已被大法官會議釋字第六一三號確定違憲,雖然NCC對個案有獨立職權,但仍是行政團隊的一員。

職權 以行政首長身分 要求改正

蘇揆指出,他本於最高行政機關首長的職權,對NCC及其委員依法不干預其個案審查,但對其處理若有未符行政院照顧民眾、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制裁不法及不當行為的情形時,仍須要求其改正。

蘇揆說,再怎麼獨立超然的委員會,成員還是公務員,依公務人員服務法,獨立機關沒有違法的權利,公務員更無違法亂紀的特權;NCC現已有兩位委員被停職,包括瀝青鴨事件等先前行政院要求NCC的九項限期改正措施,都希望NCC能秉於「爾俸爾祿、民脂民膏」的精神,領取公務員薪水,就應奉公守法,做好符合行政院維護公平正義、照顧全民的基本工作。

辯駁 NCC強調找不到懲處空間

NCC表示,T台去年12月報導瀝青鴨新聞,T台在檢查報告出爐,立即做出更正,根據衛星廣播電視法,此一更正動作,是在期限內完成,NCC在法令上找不到懲處空間。

對行政院列舉的九大缺失,NCC表示,行政院提出的事務性部分建議,包括瀝青鴨、T台裁罰、基地台風波等,NCC虛心接受,但對於二位委員停職,NCC是獨立機關,行政院處分NCC於法無據,NCC將尋求行政救濟,侵犯NCC職權部分則聲請大法官釋憲。

中廣案部分,NCC表示,當年新聞局處理中廣換照案時,以保留行政處分附款方式換照,中廣提起行政訴訟,NCC認為新聞局違反監察院糾正案,所以和中廣和解避免國家賠償;行政院認為NCC自設訴願會處理訴願事宜,未交給上級機關處理,跟體制不合,NCC表示,此部分法律狀況尚有釐清空間,行政院未必站得住腳。

台灣社號召消費者抵制T台

台灣社社長吳樹民(左 )、秘書長楊文嘉(右 )昨日宣佈發起「台灣媒體公民拳」活動,除將舉辦多場研討會外,並透過語音留言、網路徵稿、太陽紋身、全民大鎖碼等創意活動,讓民眾向惡質媒體表達不滿與憤怒。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台灣社昨天宣布推出「二○○七台灣媒體公民拳」系列活動,檢討台灣媒體亂象,並將矛頭指向TVBS,包括徵求反諷台呼、公布TVBS廣告主名單、設置電話語音留言系統,讓民眾訴說對T台的憤怒,並在29日舉辦群眾大會。

台灣社秘書長楊文嘉說,他們目標就是要抵制T台,但不主張採取面對面的對幹方式,而是從消費者的角度出發。

台灣社社長吳樹民、楊文嘉與廣電基金會執行長林育卉召開記者會,公布這項系列活動,並以「拳頭」做為活動圖像,代表民眾對媒體亂象的憤怒。吳樹民說,媒體是第四權,但從1998年腸病毒、2003年SARS爆發,媒體卻讓台灣成為恐慌社會,媒體應教育民眾,不是製造亂象,瀝青鴨、黑道影帶事件也一樣,媒體不應製造恐慌。

楊文嘉說,系列活動包括新聞媒體轉型正義論壇;以「TVBS,您最值得信賴的電視頻道」為主軸,徵求反諷台呼;設置電話語音留言系統,讓民眾訴說對TVBS的憤怒;公布4月20日至26日,TVBS頻道最大的廣告主名單;舉辦集體鎖頻活動以及29日的「台灣媒體公民拳」群眾大會。

台灣社近日將成立原社、鄉社、青年社三個子社團,楊文嘉說,成立多個子社團是希望向下扎根,5月5日原社成立大會,行政院長蘇貞昌已答應參加。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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