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5日訊】為建立華語教師專業地位,台灣教育部將於2007年7月28日、29日辦理「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考試簡章置於該部網站(網址:http://www.edu.tw/edu_web/web/bicer/home.php)之「華語教學專區」供免費下載。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均得報考: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及獨立學校畢業或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者。
於僑務委員會立案或備查之僑校從事對外華語教學,教學年資於報名截止日前滿3年,且教學經驗時數達200小時,取得任教僑校出具之服務證明,須經我國駐外館處辦理文書驗證者。
本認證考試採用網路註冊填表方式列印報名表,(網址為 https://www.ctcexam.moe.gov.tw/),可採現場報名或通訊報名。
現場報名:可任擇台灣北、中、南—地區報名,請參閱「教育部對外華語文教學能力認證考試簡章」網站。
通訊報名:收件日期自2007年5月4日至5月22日止,一律以掛號郵寄10617臺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國立臺灣大學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
筆試考試地點為國立臺灣大學校總區管理學院教室及綜合教室(臺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口試地點為國立臺灣大學視聽教育館。
為推動我國對外正體字華語文教學,請本地區僑校教師及熱心從事華語文教學工作者,踴躍報考。
(亞特蘭大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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