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海關檢逾四千公斤內地走私海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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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8日訊】香港海關人員前晚在香港國際機場海運貨站南面對開水域,截查一艘由廣東桂山到港的本地漁船,檢獲一批未列載貨艙單淡水魚和龜,共重約4,630公斤。海關初步調查顯示,該批海產準備在本地市場出售。

海關人員前晚在進行反走私行動中,於9時45分截查一艘漁船,當時漁船正朝著海運貨站南面對開水域航行。行動中海關人員共檢獲152箱海產,其中4,250公斤未列載貨艙單淡水魚,包括白鱔、生魚、山斑、塘虱等,173公斤巴西龜和207公斤水魚,總值約210,300元。

海關人員共拘捕4名內地男子,年齡介乎23至49歲,包括38歲船主。船主未能提供載貨艙單;而有關淡水魚和龜亦沒有內地當局發出的有效衛生證明。他們稍後將被控違反《進出口條例》。

就此案件,香港海關已聯絡食環署和漁農自然護理署。海域行動組指揮官林志強說:「香港海關加強搜查進出香港水域的船隻,堵截非法付運魚類。」林志強估計,不法份子是利用中國新年後的需求增加,走私大批海產來港,但相信與日前破獲的走私魚無關。

林志強重申,海關會繼續與食環署合作,打擊非法付運淡水魚活動。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則表示,相信走私魚沒有流入市面,但署方會加強抽查。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士企圖出口未列載貨艙單貨物、或為走私任何物品而將船隻結構更改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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