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否決香港2012年雙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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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9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一如外界所料,中共否決香港於2012年實行普選行政長官及全體立法會議員(雙普選),2017年「可以」普選行政長官,而2012年立法會功能及地區直選比例不變。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對人大常委會的表決,感到極度失望和憤怒,認為是踐踏港人民主訴求。

據中共官方新華社公佈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及有關普選問題的決定,指出「2012年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的具體產生辦法和第五屆立法會的具體產生辦法可以作出適當修改;201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的選舉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在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以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選舉可以實行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辦法。」

而具體決定包括:「一、 2012年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的選舉,不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2012年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的具體產生辦法和2012年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屆立法會的具體產生辦法,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和附件一第七條、附件二第三條的規定作出符合循序漸進原則的適當修改。」

雖然人大常委會稱2017年可以普選行政長官,但確切的時間表,中共人大常委強調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確定」:「二、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實行普選前的適當時候,行政長官須按照香港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就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修改問題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報告,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確定。」

而立法會普選的時間表,亦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確定」:「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全部議員實行普選前的適當時候,行政長官須按照香港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就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修改問題以及立法會表決程序是否相應作出修改的問題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報告,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確定。」

至於大眾希望取消功能組別議席的問題,新華社報導指:「功能團體和分區直選產生的議員各佔半數的比例維持不變,立法會對法案、議案的表決程序維持不變」。

香港行政長官曾蔭權於2007年12月12日提交的《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制發展咨詢情況及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由中共人大常委會開會審議。

何俊仁:難以接受人大決定

民主黨主席何俊仁議員對人大常委會的表決,感到極度失望和憤怒,認為是踐踏港人民主訴求。他又質疑,雖然決議指可以在2017年普選特首,但這並非一個承諾,如果中共中央到時認為情況不適合,就會指揮親建制自由黨和親共民建聯的立法會議員投票否決。所以若未有一個合理的普選行政長官安排,普選都只是空泛。

對於2012年的立法會議席,直選和功能組別比例維持不變,他認為北京再次違反《基本法》內明定循序漸進達致普選的原則,令立法會民主化會拖延10年或更久;他難以接受。

曾蔭權:可在2020年普選立法會

在新華社公佈有關人大常委會否決2012年雙普選後,曾蔭權召開記者會,稱歡迎人大常委會通過香港政制發展草案。他指出,雖然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的辦法,要留待下屆政府處理,但政府有決心在2017年進行普選。又指修改選舉辦法,要獲得立法會三分二議員通過支持,並由行政長官提交北京審議。

而據新華社公佈,行政長官可以就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修改問題和表決方法,向人大常委會提交報告,再由人大常委會確定。不過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如果未能按照法定程式作出修改,將會維持不變。

曾蔭權指立法會普選可以在2020年實現。不過最終審奪權在中共中央。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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