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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到11日 北市開放部分地點讓候選人插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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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紳旭台北二十八日電)台北市政府民政局今天表示,法定競選活動期間從一月二日到十一日,民政局開放圓環、大型公園、主要幹道綠地、安全島、人行陸橋及跨河橋樑等五大類一百九十六處地點讓候選人在法定競選期間內插旗,並規定於十三日上午六時前自行拆除,否則將依法沒入。

民政局表示,候選人旗桿的高度必須低於二點四公尺,旗面長度為一點八公尺以下,旗面寬度零點七五公尺以下;競選布條規格方面,布面寬一點八公尺以下,布面長零點七五公尺以下

民政局副局長陳其墉表示,如果候選人沒有依照開放的地點插旗、或者是插設的旗幟規格不符規定,除了民眾檢舉後拆除,環保局也會主動拆除。

民政局指出,道路路口十公尺內、人行道、公車站牌前、路燈、電桿、交通標誌號誌桿上、行道樹樹穴、花壇等禁止插設競選旗幟或懸掛競選布條。

由於很多民眾最近都在檢舉各競選總部附近到處亂插旗,環保局認為在總部附近二十公尺範圍內,只要不要妨礙行人交通安全,原則上是開放以旗座方式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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