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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問題》正視幫傭需求 闢合法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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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洪素卿/特稿

根據統計,國內老年人幾乎佔全部人口一成,估計二十年後,台灣每五人中,就至少有一人是老年人。隨著年紀增長而來的,除了智慧與經驗外,還有疾病與退化不靈光的肢體,也因此,估計光是去年,有需要長期照護者已經超過六十五萬人。

重症與老年照護問題迫在眉睫,影響層面,遠比二十四小時無法生活自理族群還廣泛。該如何解決,將是執政者的一大挑戰。

若檢視我國目前的家庭類外勞制度可以發現,政府將家庭類外勞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家庭看護工,純粹以被照護者是否需要二十四小時看護來決定能否聘用外籍看護工;至於第二類的家庭幫傭,則只看家中需要照顧的老年人有多老、小朋友有多小、有多少個,來決定家中是不是可以有個外籍幫手。

但是對於那些家中兩老年紀還沒老到可以請幫傭,可是身體早已退化、疾病纏身、行動不便;或是家中重症患者雖然不到二十四小時無法生活自理,卻不能脫離別人照顧的人來說,他們既不能申請外籍看護工、也無法聘僱外籍幫傭。

但政府難道能因此忽視這些家庭也有照護需求,忽視有群人能自己吃飯、會自己走路,雖然不需要二十四小時假手他人而活著,但是也需要別人照顧的事實?

在家庭看護工與家庭幫傭的標準間,難道真的無法找出一條路,難道不能讓他們以高於看護工、低於幫傭的就業安定費,來聘僱外籍勞力嗎?難道不能提供這些夾在兩種標準間的邊緣戶,便宜聘請本國看護工的制度嗎?

雖然十年長照計畫箭在弦上,但照護人力不足問題已經出現,在國家長期照護體系接手前,政府無疑不該繼續忽視這些需求。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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