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土地權是農民基礎的人權

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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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3日訊】一

12月9日,黑龍江省富錦市東南崗村等72村4萬農民向全國公告《宣佈擁有土地權》。這是二十年來,中國圈地中最重要的事件,也是當代中國有關農民命運最根本的事。這個日子將被永久紀念,其表明中國農民要做自己的主人,他們要拿回失去的土地。如公告所說:「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是農民最大的人權,真正擁有了土地所有權,我們農民才能安身立命,中國農村才能立身安命,整個國家才能立身安命。」

傳統中國是自耕農社會,土地私有延續了數千年,中國農民70%有土地。四九年前的舊中國,土地的佔有、租賃、地價、地租、雇工方式和報酬,是自然經濟長久磨合的結果,是大致合理的。當時中國的農民問題,一方面是由於土地稀少、自然條件惡劣、生產方式不發達,更再加之連年的內外戰亂。

一九四六年中共發動土地改革,目的不在分土地給農民,而是利用土地分配,挑動貧富矛盾,在農村建立基層政權,徵集兵員和物資,以進行內戰,消滅國民黨,奪取天下。對此,學者們已經有了許多論述,這裡不重複了。

中共四七年發佈的《中國土地法大綱》說:「分配給人民的土地,由政府發給土地所有證,並承認其自由經營、買賣及在特定條件下出租的權利。」但是內戰剛剛結束,農民還沒把分到的土地捂熱,中共便開始收回農民的土地。1951年9月,中共發佈《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至1956年底全國農村完成了由個體所有制到社會主義集體所有制的改造。需要說明,合作化是政府的強制行為,並非農民自願。中共的農村「革命」,第一步是土改:消滅農民中堅——地富階級,摧毀傳統鄉村宗族自治社會,建立「黨」在農村基層政權;第二步是合作化:剝奪農民的土地,將農民納入公社,自此中國農民徹底喪失了土地,也失去了人身自由,而淪為農奴。新中國的極權制度由此奠立。之後二十餘,中國農民衣不蔽體食不裹腹,不許進城,不遷徙,作為「奴隸」為國家工業化無償提供積蓄,其間上千萬農民被餓死。毛時代,中國基礎工業的建立,及經濟高速發展,是以將數億農民淪為農奴為代價的。這部歷史至今尚未清理。

七十年代末的土地承包制是一場「解放農奴的革命」,農民終於可以借「集體」的土地為自己勞動了,並可以在自由集市出賣自己的勞動產品。中國三十年來的經濟改革由這一步開始。但是,土地承包僅是解除了政權對農民的人身、勞動和產品的控制,而並未解決農民的土地所有權問題 ——土地沒有真正歸還給農民。土地名義上是集體所有,實際上是國家所有,而代表國家、集體的是支部和官吏。由於農民沒有土地所有權,在二十餘年的圈地運動中,農民世代賴以生存的土地,便被無償或低償地掠奪。其中一部分是國家掠奪;而另一部分是各級官吏勾結商人的掠奪,以權搶地中飽私囊。中國圈地之所以行得通,且合法,就是因為農民個人沒有土地所有權,所謂集體所有也僅是空名。在中共的辭典上,集體就是「支部」、「政府」、國家和官吏。

如果說,八十年代農民還是土地承包制的受益者,那麼九十年代以來的圈地運動中,農民就是再次被掠奪者,這是一次徹底的掠奪——農民永久喪失了他們的土地。

國以民為本,這是中國傳統文明之精髓,民固而國固,民富則國強,國為民而在。一個好國家應該是使其絕大部分的人成為有產者,鼓勵並保護民眾有土地、房屋、資產和財富。民有恆產而有恆心。國家、社會的多數民眾有資產和財富,方能自立,成為公民;他們安居樂業,才穩定,才願意遵守制度法規;他們有安全,受保護,才會對國家、社會有責任感,對之熱愛和建設;他們生有保障,自立自重,人性才能發展,增長道德、智性,促進文明。國家、社會的意義,就是給民眾提供這些。自然,任何社會大富總是少數,但讓多數人有一份小康的資產,乃是國與民之必要。

反之,民無恆產則無恆心。無產者生無保障,日灼夜焦,有宗教有傳統尚好,否則即容易與社會敵對。在正常狀況,其多有犯罪;而在非常情形,其會被鼓動衍為群體暴亂。無產者是流民,是社會的潛在危險,如果其數量過多,社會即無安寧,且有革命和暴亂的可能。上世紀共產革命之所以如此殘酷,原因之一就是無產者的不幸處境,他們積有過多的仇恨和暴力,一旦有可能就將之用到極限。馬克思的暴力革命和專政說,與其自身不安的生存處境有直接關係。無產者絕非是希望,也絕非是領導階級,無產者的真正解放,是使他們成為有產者。財產不在於多,而在於有,以致他們生有保障,安居樂業。消滅貧窮才是窮人的「解放」。而讓多數無產者有產,國家、社會也才會安寧與和諧,全民才會共同走向文明之進步。國家、社會需要提供機會和條件,使無產者有產。

共產革命是反文明的,因為其反人性。其以暴力消滅有產者,剝奪全民的資產。民無產,而不自立,於是必須依附國家和權力,因而可被任意支配和奴役。極權制度的建立以此為基礎。由於人無資產,人不自立,全民淪為「奴」,導致整個民族的道德、人格、素質、能力、精神、文化極度退化。現今中國如此敗壞,這是根本原因。縱觀西方各資本國家發展的歷史,資本經濟自然有其野蠻貪婪的一面,但是貴族、傳統、教會、知識階層的存在始終保持了文明的延續,這也是西方最終能夠走出資本主義危機的原因。

現在中國有一部分人先富裕起來,有了個人資產,這是進步(但是個人資產不應來於對國家與民眾的掠奪,這部分需要清理和制裁);但是尚不夠,國家應該鼓勵大多數的人成為小有產者。對農民來說,最實際的就是把土地真正退還給農民,讓他們有土地權。

九十年代以來,中國經濟的發展很大一部分來於掠奪農民,這包括三方面:一是無償或低償佔有農民的土地;二是廉價農民工;三是亂攤派——苛捐雜稅。據統計,現在中國有近三億農民工,他們在農村沒有土地耕種,而外出打工工價低廉,不能在城市落腳,他們是中國當代的流民。中國已成為流民國家,這麼龐大的流民數量,是社會動盪的潛在危險。而從道義角度,中國農民深為不幸,是社會最底層最受欺壓和掠奪的群體,國家和社會需要關注他們,改善他們的地位,解決他們的生活困境。

中國農民問題千頭萬緒,但是首要的是將土地權歸還給他們,這是改變農民命運的根本所在。土地是農民的最大人權,有土地他們才能安身立命,才能成為自己的主人,才能挺直腰板決定自己的命運。否則他們必將任人切割擺佈,於現代社會他們在知識、技能、貿易、信息、生產等各方面都是弱者,土地是他們唯一可以安身立命的憑藉,可以在現代經濟中投資的資本。失去土地,他們即失去全部。

誠然,土地私有會帶來許多問題,比如許多農民由於困境會出賣土地,也會發生土地兼併。但是,非常現實的問題是,由於農民個人沒有土地權,土地便國家、官吏搶佔變賣,農民則束手無策。此次富錦4萬農民向全國的宣佈擁有土地所有權,其起因就是富錦當局以國家建設需要為藉口,低價強徵了他們的150萬畝耕地和荒原,其間沒開村委會或村民大會,也沒得到廣大村民的同意。村民上訴上訪,但是省政府和中央有關部門踢皮球,「省裡我們都去過,中央北京我們都去過,跑了多少趟了,都沒有得到正確的答覆。到哪個部門,哪個部門不管」。事實證明,如果農民沒有土地權,就無法抵禦政府和官吏搶佔土地。制止搶地,只有將土地權歸還給農民個人。富錦農民說得好:「農村集體土地應歸組成集體的全體村民所有。農民有權利共同決定對其土地的佔有形式。由於長期以來的所謂集體所有實際上架空了農民作為土地主人的權利,富錦市各級官員和豪強以國家名義、以集體名義不斷大肆侵佔和私分農民土地,成了實際的『地主』,農民作為土地的主人卻被迫成為租種『地主』土地的農奴。我們共同決定改變這種土地佔有形式,通過土地的農民家庭所有和農民個人所有以真正落實和保障農民土地主人的地位。」

既然土地是集體所有,為什麼集體就不能決定,將該土地分配給每一個人?富錦農民將「原被侵佔的集體土地全部劃歸全體村民平等佔有」是合理的,中國的憲法需要考慮將土地集體所有改為個人所有。1978年,安徽鳳陽小崗村的農民簽了生死約承包土地,由此改變了中國。這是一次中國農民爭取為自己勞動的革命,而今富錦農民向全國公告擁有土地所有權,這是中國農民爭取土地權的革命。農民擁有土地天經地義,擁有土地權——真正擁有屬於自己的土地,是中國全體農民的意願,也是他們權利。爭取土地擁有權,是當今中國農民最大的維權。正如公告所說:「我們相信,就像改革開放初期農民因為爭取到了土地經營權而使農村發生了偉大的變化一樣,農民爭取到的土地所有權將使農村發生更加偉大的變化。我們農民受夠 了被掠奪、被欺壓、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命運。現在我們認為農民只有自己直接實踐權利,才能擁有權利,農民的人權才會提高。」無疑,中國各界應該支持農民兄弟要求土地權的鬥爭。

──原載《民主中國》(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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