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7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七日電)中國廣東省廣州市一名男子發現銀行自動提款機故障,提款人民幣一千元,帳戶卻只扣一元,除了自己提走十七萬五千元,還叫來朋友提走一萬八千元。但是這名男子日前被法院重判處無期徒刑。
廣東「新快報」引述公訴機關指控,去年四月二十一日晚間,男子許霆到天河區黃埔大道某銀行的提款機取款,結果取出一千元後,帳戶裡只被扣一元,狂喜之下,許霆連續取款五萬四千元。
當晚許霆回到住處,將此事告訴同伴郭安山,兩人隨即再次前往提款,反覆操作多次。經警方調查,許霆先後取款一百七十一筆,合計十七萬五千元,郭安山取款一萬八千元,事後兩人各自攜款潛逃。
同年十一月七日,郭安山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並全額退還贓款一萬八千元。經天河區法院審理後,法院認定其構成竊盜罪,但考慮到其自首並主動退贓,故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一千元。
潛逃一年的許霆,贓款揮霍一空,今年五月在陝西寶雞火車站被警方逮捕。日前廣州市中級法院審理後認為,許霆以非法侵佔為目的,夥同同案人採用秘密手段,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行為已構成竊盜罪,應處無期徒刑,遞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許霆的辯護律師表示,提款機出錯就是銀行的錯,銀行也有足夠時間追回款項,許霆的行為僅構成侵佔罪,不應被判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