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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 將可投資海外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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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梁世煌/台北報導〕台灣保險業者海外投資出現重大利多,金管會昨天公告修訂相關法規,將開放保險業者在不超過淨值10%的上限內投資海外(不包括中國及港澳地區 )不動產,以目前壽險業及產險淨值合計在5,780億元的規模來看,估計約有逾500億元的資金可望搶進海外不動產市場。

金管會保險局公佈「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範圍及內容準則」,針對保險業者從事國外投資範圍、投資額度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加以規定。

保險局副局長許欽洲表示,保險法146條之4已經放寬保險業國外投資額度上限為保險業資金的45%,由於現行相關法令僅開放保險業可從事海外有價證券及衍生性金融商品的投資行為,為避免投資上限開放後,因為投資標的過於稀少致使風險過於集中,因此決定修法開放保險業者投資除中國、港澳地區以外的海外不動產。

投資規模約578億

根據上述準則第11條的規定,未來保險業者投資海外不動產應以業主權益(即淨值 )的10%為限,許欽洲指出,目前壽險業者的業主權益合計約5,079億元,產險業者約711億元,兩者合計5,780億元,因此,估計未來保險業者可投資海外不動產的規模約在578億元左右。

另外,配合保險業者銷售外幣傳統型保單,該準則也特別開放保險業者得承作以外幣收付之人身保單為質借的外幣放款。

保險法放寬保險業投資海外額度至保險業資金的45%,金管會修法也一併訂定業者投資海外市場時,其投資比重逐步放寬的審查標準。

保險局指出,業者只要符合該準則第15條相關規定,則其投資海外市場佔保險業資金的比重將從舊有的25%開始起跳,若一年內無重大違失情節者,再逐步開放其比重限制,讓業者在從事海外投資行為時,有更明確的遊戲規則可供遵循。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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