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查賄 施茂林:假志工名行賄選 嚴密監控中

人氣: 4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2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十日電)明年一月十二日台灣立委選舉,選戰激烈,法務部長施茂林今天前往嘉義地檢署了解查賄工作。他說,今年賄選新手法中,以「假志工之名,行賄選之實」最普遍,還有招待核心幹部出國旅遊、前金後謝等手法,目前已嚴密監控中。

施茂林上午南下嘉義地檢署,除了視察新的辦公廳舍興建情況外,並了解明年立委選舉的查賄工作及反賄活動。他說,截至十二月四日止,立委查賄受理總數有三千兩百二十件,其中以台中地區七百零五件最多。

施茂林指出,在高雄、南投、台南、彰化、花蓮、桃園、台中及苗栗等地,已有查賄成果,其中傳聞在外島關鍵選區,一票的行情有兩萬元,離島則有一票八千元,這些已被檢調單位監控中。

賄選手法推陳出新,施茂林說,今年已列舉出多項賄選手法,其中「假志工之名,行賄選之實」最普遍,就是表面上雖然是候選人的志工人員,但私底下競選總部會付薪資,例如一個村莊僅有三十人,卻雇用一半以上的人當志工,比例上下對稱,有賄選之嫌。

其他手法有招待競選核心幹部出國旅遊,並發放數百元不等的美金當零用金;利用無摺存款匯賄款;先贈送小額物品,當選後換取金額;分階段付現,就是前金後謝。

施茂林強調,九十四年修正後的選舉罷免法,刑期修正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刑罰相當重,自修法後,已有五十件左右被判刑,其中一件刑責最重,是現金買票判決五年徒刑,也有贈送一支一百八十元的熨斗,被判決三年有期徒刑的案例。

他說,目前是一罪一罰,如果查獲共向十人買票,罪證確鑿,就有可能被判處三十年的徒刑;呼籲候選人、樁腳及民眾不要以身試法外,查賄工作,不分黨派。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