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與盧森堡簽免雙重徵稅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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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3日訊】香港與盧森堡2日簽訂收入和資本避免雙重徵稅及防止逃稅協定。根據協定,香港居民從盧森堡收取非歸屬於當地常設機構的股息收入,預扣稅率由20%降至10%。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協定,盧森堡經濟及外貿部部長Jeannot Kreck則代表該國簽署。

這份協定是香港簽訂的第四份全面性避免雙重徵稅協定,旨在消除香港與盧森堡之間的雙重徵稅情況,從事兩地跨境經濟活動的人士可因而節省稅款。該項協定有助加強兩地的經濟貿易連繫及進一步鼓勵港商及盧森堡人士在雙方的地區營商或投資。

在沒有全面性避免雙重徵稅協定的情況下,兩地居民在香港或盧森堡賺取的利潤須分別在香港及盧森堡繳稅。協定實施後,居民則只需在一地繳稅。

香港居民從盧森堡收取非歸屬於當地常設機構的股息收入,所繳交的預扣稅率將由20%降至10%;若收款人是持有派息公司10%或以上股權的公司,股息收入可豁免預扣稅。

協定並訂明,盧森堡豁免香港居民就從盧森堡國際航運賺取的利潤課稅。

協定中有關香港稅收部分由明年4月1日起適用,盧森堡稅收部分由明年1月1 日起適用。(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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