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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香魚片 衛署︰包裝須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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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胡清暉、蘇福男/綜合報導〕「香魚片」使用的魚種不少,衛生署說,若無毒可食用的河魨作為包裝販售的「香魚片」,必須清楚標明河魨魚種,目前只有農委會漁業署公告黑鯖河豚、白鯖河豚等無毒的河魨魚種,可以販售或提供「香魚片」加工。

高縣茄萣鄉曾是國內「香魚片」加工製作的大本營,從事海產食品加工業達半世紀的「福味珍海產食品廠」負責人李進福表示,「香魚片」原料一開始就採用無毒的河魨,由於高縣茄萣鄉至高市紅毛港沿海河魨漁獲充足,業者多以本土河魨為原料進行加工,茄萣鄉曾有多達5家河魨香魚片加工廠,成為全台「香魚片」加工製作的大本營。

接連發生數起誤食有毒河魨做的香魚片事件後,「香魚片」生意一落千丈,目前茄萣鄉僅剩「福味珍」還有加工製作「香魚片」,原料主要是越南進口沙腸魚半成品。

配合檢調查緝誤食有毒河魨肉致死案的衛生署食品衛生處副處長謝定宏強調,衛生署曾想推動河魨「香魚片」業者強制投保產品責任險,但鑑於該產業已萎縮,改以源頭管制代替強制投保,同時規定業者若利用無毒河魨加工為「香魚片」時,須將尾鰭保留在產品上。

不過,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局長陳樹功坦言,保留尾鰭的作法在執行上有困難,因為在運送過程中有時會折斷,且消費者不易靠尾鰭來辨識魚種,這方面可能需要檢討。

謝定宏強調,坊間若有包裝魚類產品,僅以「新鮮海產」、「美味海產」等籠統字眼標示,不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的標示標準,會要求修正,並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處3至15萬元的罰款。若使用剝皮魚、沙腸魚、竹仔魚等無毒魚類,則鼓勵業者註明魚種。

消基會南區分會表示,公平交易法與食品衛生管理法均有明文規範與罰則,政府相關部門應依法對業者查驗、取締。

謝定宏說,近年來幾乎沒有聽過有業者以毒河魨混充「香魚片」,只偶有漁民誤食的零星案例。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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