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敦雄聲援郭泉先生的公開信

朱敦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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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2日訊】首先感謝郭泉先生冒著生命危險說出了百姓內心話語。

我作為一名合法的中國公民,按照國家憲法規定我有責任義務去遵守國家法律是一切規章制度,同時作為一名公民享有國家民生福利資源。公民在身體健康工作勞動後所獲得薪水收入按照國家法律規定交納稅收,而當公民因疾病喪失勞動能力之後是否有權得到國家給以醫療福利予以治療呢?

中國政府是否存在剝奪公民因享有的權利之責?

我是上海人,原來是一名國家大型企業技術人員,一個擁有發展前途的企業。因個別領導以轉制、調整盤活資源等等借口把國家企業土地轉賣給開發商炒作地皮而關閉企業要求企業職工下崗待業,用一千多元買斷職工工齡把職工推向社會自謀職業生存。

我的身體早就存在疾病,但在工作的時候,因有穩定工作收入有能力在治療,而失去工作後疾病因無法得到繼續治療疾病惡化嚴重而形成更嚴重的殘疾狀態。

疾病的惡化使得我處在失業狀態一步一步的生存境地更為淒涼;

因貧困疾病的惡化身體殘疾貧困而使得妻子無法忍受如此艱難的日子拋下年幼的女兒;

因疾病我們繼續治療一種疾病引起另一種疾病,就這樣不斷的循環使得自身已經是大腦血管硬化,心臟,腎,膽瓤等疾病。

每天伴隨著疾病的疼痛,年幼的女兒需要讀書需要生活學習開支費用,請我在這樣的環境下作為我該怎麼辦?

在中國政府這樣的專制統治下,哪裏可申述?

因此在2001年1月份我選擇了自殺,然而很多人不理解認為我的自殺是大腦神經混亂等等精神疾病引起,但誰能面對失去親情,失去事業,失去健康,失去一切呢?

更多的認為這些是個人自身問題,那麼中國政府該對公民還有什麼責任義務?

其中包括我家被迫從鬧市地區遷移到郊區,而中國政府的動遷部門剝奪我女兒的獨生子女分房福利權等等,又能去那裏申述?

在我被好心的市民叫120救護車送到上海市普陀區中心醫院搶救治療時,又因沒有錢而被拋棄在醫院角落依靠醫院病友的幫助給予食物維持生命,無奈之下自己在左腿斷裂,耳朵已經失去聽覺(因身體疾病引起耳朵聾,檢查結果感音性耳聾),在馬路大街爬行進去上訪申述多年。

我哀求中國政府領導關心幫助我,但不斷的被警察送回或者關押在派出所或者叫當地無業人員看管。
最終在兩年前國慶節前夕因自己給上海市市長韓正寫了一封情況說明信而被警察關押在上海普陀區看守所刑事拘留26天,罪名是最後釋放才知道叫:製造虛假信息罪,因罪行輕微不構成犯罪。

我一個耳朵聾腿斷裂的重殘人員我如何去犯罪?

我只是求助中國政府給予一點幫助求生存。

中國政府的所有宣傳是如何如何的關心弱勢群體關心重殘人員等等,這些與現實相符合嗎?

中國國家領導人倡議建立和諧平等社會,而和諧平等的社會必須是建立在全民享有民主自由,享有民生福利基礎上,民以食為天,求生存,憲法也規定生命權高於一切。作為公民有權獲得言論自由,獲得自由選舉權來選擇怎樣的黨怎樣的領導人作為自己的領袖,我要生存……我要活命…….我要看病獲得健康權……..

最後我再次對郭泉教授提出的「全民福利條件下的多黨競選的政治體制」的理論表示衷心的支持,希望中國領導人能按照郭泉教授的政治設計,早日讓中國成為一個民主富強,人民安居樂業的民主中國。
也許我的公開信會招來中國政府警察的非法壓迫,但是我要和郭泉教授一樣,我們不怕。中國政府對我們的迫害正顯示了一黨執政的邪惡本質。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朱敦雄
身份證號碼:310107670921041。(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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