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張明龍澳門報導)11月18日下午,澳門第一警司署的軍裝警員再次干擾澳門市民的依法集會,向已按照「第二/九三/M號法律」規定,向民政總署遞交集會通知書的澳門法輪功學員陳小姐發出控訴書,陳小姐指當局此舉違法,拒絕接受控訴書。這是澳門警方連續第六個周日騷擾法輪功學員依法講真相。
大約在下午4時左右,軍裝警員出現在澳門議市亭前地法輪功學員集會向民眾申訴中共迫害真相的現場,將剛開好的控訴書遞給陳小姐。陳小姐拒絕在控訴書上簽名,同時拒絶接受該控訴書。並向警員稱:「我們已按照法律要求通知民署,所以我們的集會是合法的。你們這樣做是你們犯法,我是不會要的。」
其他在場的法輪功學員都對警察的行為表示難以理解:「澳門現時是不是還有法律的存在,警察是否可以完全不顧法律,為所欲為的去欺壓老百姓?澳門法律寫得明明白白市民有言論、集會、遊行等自由,警察和民政總署居然可以一次又一次的違反法律行事,每次約見警察局代局長和民署主席又不肯出來會面,這是甚麼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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