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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案 呂秀蓮:問題來自50年行政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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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9日報導】(大紀元綜合報導)副總統呂秀蓮昨日首度為特別費案出庭應訊,她表示,身為中華民國有史以來第一位出庭的在位副總統,也代表全國6,500位在職的行政首長出庭,所發生的問題是自設置特別費以來,長達50年的行政慣例,若有瑕疵,應由相關單位共同承擔,不應由副總統辦公室人員負責。

由於辯護律師認為檢方供述證據清單部分未註明出處,基於簡化後續程序進行,希望公訴檢察官能標示清楚,合議庭庭議後也裁准這項請求。不過檢方需要時間1個月,因此合議庭暫未定下次庭期。

副總統呂秀蓮特別費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首度開庭。在結束將近1個半小時的偵訊後,呂秀蓮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她認為特別費是歷史共業,今日所發生的問題,都是1952年設置特別費以來,長達50年的行政慣例,若有瑕疵,應由相關單位共同承擔,不應由副總統辦公室人員負責。對公訴檢察官以涉及貪汙罪嫌所陳述的犯罪事實,她「完全不承認」。

她表示,審判長指她用「詐術」來指示辦公室同仁以不實發票詐領特別費,與事實不符,且公訴檢方一開始論告時提出的起訴補充說明就已還她清白。

呂副總統指出,根據起訴補充說明,副總統特別費的領用,是由總統府會計處於前月月底前,開具付款憑單和領取憑證,送至財政部台北區集中支付處開立國庫支票領回兌領現金後,再由出納科長轉發副總統辦公室秘書製作領據,於上代蓋副總統的章,收取現金再轉交給她。

她說,特別費實際領用方式跟起訴書所稱的「詐術」完全不同,兩者在事實上有嚴重出入。

她指出,自己沒有任何詐取非法財物的犯行和犯意,也沒有像其他涉案的人將特別費存進自己的私人帳戶。過去幾年因公支出的犒賞、慰勞、招待,以及對慈善、社會公益、急難救助團體等的捐助,7年總和絕對超過特別費收入,如何能說她有貪汙行為?

她再一次強調,這次出庭不是為了自己,而是代表全國6,500多位各級行政首長和學校校長出庭,並呼籲勿浪費司法資源、使朝野陷入惡鬥,也勿讓所有長期奉公守法的首長們,繼續身陷特別費疑雲中。


台北地院十九日首度開庭審理呂秀蓮特別費案,呂副總統(中)出庭後離開法院。她表示,對司法機關選擇性偵辦首長特別費,感到非常遺憾。//中央社


台北地院十九日首度開庭審理副總統呂秀蓮特別費案,傳喚副總統隨扈盧孝民(中)出庭。//中央社


副總統呂秀蓮(中)十九日前往台北地方法院,出席特別費案開庭,向支持者揮手致意。//中央社


副總統呂秀蓮(中)十九日前往台北地方法院,出席特別費案開庭,與支持者握手致意。//中央社


副總統呂秀蓮(右)十九日前往台北地方法院,出席特別費案開庭,與支持者握手致意。//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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