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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修正 財長估稅損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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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三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與第126條修正草案,財政部長何志欽表示,取消非現金捐贈,增加稅收約新台幣35億元;薪資扣除額與身障扣除額調高,稅損分別為17億元、2億元,教育學費扣除額每戶改每人稅損18億元,因此,這次修正所得稅法的稅收損失為2億元。

何志欽指出,這次修正案適用層面主要包括廣大的中產階級和中下階層,因為有75%的納稅人是受薪戶,教育扣除額也是讓中產階級受惠。

財政部表示,這次修正條文,包括捐贈列舉扣除改以現金捐贈為限。由於近年來屢有納稅義務人藉實物捐贈規避租稅,侵蝕稅收,造成租稅不公平,且因實物捐贈估價不易,造成徵納雙方爭議不斷,浪費稽徵人力。為期捐贈能確實發揮從事公益效果,捐贈列舉扣除改以現金捐贈為限。

何志欽指出,非現金捐贈產生像納骨塔等事件爭議,這部分主要解決遵從性問題及提高效率。另外,價格估算也牽涉到爭議,如土地、文物、未上市股票等,估價都有問題,因此,取消非現金捐贈,可以解決遵從性問題,提高效率。

取消非現金捐贈的稅損估算為35億元,何志欽指出,這是以94年度非現金捐贈金額達29億元,及今年度土地以外的非現金捐贈金額40億元,取其中數來估算。

為適度減輕受薪階級及身心障礙者租稅負擔,將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現行的7萬8000元與7萬7000元,均調整為8萬2000元。據財部估計,前者受惠者達452萬多戶;後者受惠戶數為36萬多戶。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由每戶改依讀大專以上院校子女「每人」2萬5000元計算。這部分受惠戶數,財政部未能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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