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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井鄉透天厝住戶 集體投訴建商廣告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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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十九日電)龍井鄉遊園路上一處透天厝一百六十六位住戶,今天集體向台中縣政府消保官翟威甯投訴,建商當初在廣告單上的游泳池變成蓄水池等問題,住戶指證歷歷,消保官決定下週進行實地會勘、協調。

翟威甯表示,民眾投訴的三樓半透天厝位於龍井鄉遊園路上,共有一百六十六戶,建商於兩年前交屋後,住戶即發現問題很多,包括房屋漏水、磁磚剝落、地磚破裂等。

其中,最令住戶無法接受的是當初建商在售屋廣告中宣稱有一座長度有二十米的游泳池,社區聯外道路則有六米寬,但交屋後才發現建商請照的不是游泳池,而是蓄水池,六米寬道路則變成三米寬,根本無法會車,嚴重影響進出。

投訴民眾表示,交屋後他們即多次向建商反映,要求建商改善,但建商均置之不理,住戶轉向公所協調委員會求助,但也都沒有結果,如今只好請消保官主持公道,要求建商將游泳池、聯外道路等恢復成廣告單中的規格以及改善漏水等問題。

翟威甯說,廣告單視同契約的一部分,建商履行契約義務不能低於廣告單的內容,如果未達成契約內容,顯然就有廣告不實的瑕疵,根據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最近對廣告不實開罰,最高罰款高達六百萬元,建商應引以為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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