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涉嫌買賣人體器官在華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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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8日訊】(美國之音記者:小玉2007年10月17日東京報導)一名日本男子因涉嫌買賣人體器官被中國警方逮捕。國際社會一直關注中國利用死刑犯臟器實施臟器移植手術的問題,逮捕涉嫌買賣人體器官的日本人的行動背景是中國有意向世人表明嚴打非法行為,加強買賣臟器的監管力度。不過日本有關人員透露,日本患者曾經接受包括死刑犯在內的臟器移植手術,目前這類移植手術仍在繼續。

被中國警方逮捕的是設在中國瀋陽市一家日資企業的負責人長瀨博之。據日本經濟新聞報導,中國公安部星期二公佈,長瀨博之涉嫌非法買賣人體器官,今年9月瀋陽市公安局拘捕了長瀨,並通告了日本駐瀋陽總領事館。

公安部指控長瀨從2004年起在《中國國際臟器移植援助中心》網站上提供相關信息,為日本患者在中國接受移植手術牽線。這違反了長瀨公司登記的經營內容,同時違反了中國衛生部禁止買賣器官的規定。據悉,牽涉臟器移植的日本人在中國被捕尚屬首例。

此間有分析認為,國際社會一直關注中國利用死刑犯臟器實施臟器移植手術的問題,逮捕涉嫌買賣人體器官的日本人的行動背景是中國有意向世人表明嚴打非法行為,加強買賣臟器的監管力度。

為日本患者介紹中國臟器移植手術的非營利組織《海外醫療臟器移植志願援助中心》的負責人杉本光司星期三接受採訪時表示,自從該組織成立2年以來,經他們聯繫到中國接受移植手術的日本患者有10名左右,主要是腎臟移植,開始是在大連,目前主要在廣州,今年8月前往廣州的2名患者接受移植手術後,不久將返回日本,他同時表明,提供臟器的死者包括死刑犯。

杉本表明:“據醫院告知臟器提供者當中有死刑犯、交通事故以及煤礦事故的死者”。

杉本強調,他們介紹患者過程中除了交通費、住宿費以及通信費以外,沒有領取任何報酬。該組織在網站上表示,儘管日本人涉嫌買賣人體臟器被中國當局逮捕,但是中國仍然接受外國人臟器移植手術,呼籲患者與他們聯繫。

日本自10年前實施臟器移植法,不過該法對臟器提供者設定嚴格監督法規,迄今為止利用該法接受移植手術的患者只有40多例。據日本的共同通訊社報導,日本厚生勞動省去年在一份報告中顯示,對接受腎臟移植手術而住進日本國內醫療機關的8千多名患者進行調查後得知,其中198人在外國接受了移植,中國占54%,106人是在中國接受了移植手術,遠遠高於其他國家。

非營利組織海外醫療臟器移植志願援助中心的負責人杉本光司表明,在中國接受移植手術的費用在300-400萬日元,這還不包括住宿費、往返機票等費用,而日本國內利用醫療保險,患者支付的費用微乎其微,儘管如此仍然有很多患者希望到中國。

杉本指出:“問題是日本法律限制嚴格,患者有的等了5年10年還沒有輪到,有的患者等不及就去世了,所以患者不惜支付昂貴費用到外國接受治療”。

日本國會議員向國會提交修改現行臟器移植法的修改法案,目的是要放寬限制,但是有民意調查顯示,認為應該尊重提供臟器者本人意志的意見仍然居多,預計不會立即大幅放寬臟器移植的限制。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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