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9日報導】(中央社首爾九日法新電)南韓法院官員表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委金鍾和由於在一起擴大偵辦的貪污案中被發現收受賄款,今天被檢察官下令逮捕收押。
金鍾和涉及在二零零一年收取二億三千萬韓元的賄款,協助一名商人接管一家互助儲蓄銀行。
那時候,他還是金管會中主管非銀行業務的金融機構事務。互助儲蓄銀行就是屬於非銀行業務範圍。
調查人員指出,他非法洩露金融資料,並意圖發揮影響力協助前首爾百貨公司老板金興柱取得接管銀行的權利,最後並沒有成功。
金興柱在去年十二月因詐欺、濫用公司資金及觸犯票據法等罪名被捕。
南韓聯合電視台報導,檢察官準備傳喚包括前金管會主委在內的更多官員,以了解案情。
聯合新聞通訊社表示,檢察官也在上週日搜索金鍾和在金管會的辦公室,並且查扣電腦和大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