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國產局委託經營業務至去年底權利金逾7億元

【大紀元1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二十二日電)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主任秘書莊翠雲今天指出,根據統計,國產局自1998年開辦委託經營業務以來,截至去年(2006年)底,辦理委託經營案件557件,收取權利金達新台幣7億多元。

莊翠雲表示,為增進國有非公用財產經營效益、避免閒置,國產局將部分土地開放進行委託經營,且國有土地委託經營辦理很有彈性,委託經營期間最長可達10年,最短可以只有1天。

舉例來說,目前長期受託經營的行業,包括休閒農場、高爾夫球場、風力發電廠、加油站、駕訓班、學校、停車場等。短期委託經營案件則有辦理產品發表會、節慶活動、預售屋等。

以台東池上休閒農場來說,莊翠雲表示,本來農場是委託土地銀行代為經營,面積52公頃,但國產局於1999 年間辦理招標委託經營,由民間業者取得10年經營權,除收取訂約權利金700餘萬元外,另每年收取經營權利金63萬元。

高雄原衛武營土地,面積約10公頃,本來是都市計畫商業區,但在標售前,莊翠雲說,國產局將土地辦理短期委託經營,例如由高雄縣政府辦理兩天期的端午節慶表演活動,及民間業者辦理70天期的主題活動,除收取權利金128萬餘元外,也提升土地在整體規劃前利用效益。

所以,累計至去年底,國產局在委託經營業務上,已有7億多元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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