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貪官給獄警發工資 服刑如度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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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8日訊】前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副區長馬建國因貪瀆入獄服刑,但靠錢買通獄方官員,服刑期間可以不穿囚衣,不吃牢飯,還可以出入賓館酒樓,回家過夜,可以在監舍存放現金和香煙,在獄中使用移動通訊工具處理公司事務,猶如外出度假。已是囚犯的馬建國6日再因涉嫌向監獄長、監獄刑罰執行科長等多名監獄司法工作人員行賄30多萬元被提起公訴。

據《華西都市報》報導,今年43歲的馬建國因犯挪用公款罪、銷毀會計憑證罪,於2004年6月被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馬建國在獄中獲得以看病為名經常回家過夜,外出與親友會面,接受宴請,處理公司事務,使用移動通訊工具和外界聯絡等諸多「特權」,「社會反響強烈」。

馬建國行賄主要對象是川西監獄的監獄長巫邦志。據他供稱,去年八、九月期間,巫邦志以關心他的病情為由,找他單獨談話,說他在成都購買的一間商品房還差十七萬元尾款,他想向馬建國借錢支付房款,一年後還錢。幾天之後,馬建國就把付款憑證交給了巫邦志。

馬建國說,去年10月,巫邦志以監獄辦公經費緊張,向他借款10萬元(報帳後就歸還)。馬隨即給老丈人打電話借錢,叫駕駛員把錢送到監獄來。而巫邦志供稱,是馬建國主動說給他10萬元,叫他去打點各方面的關係。

刑罰執行科科長向瑞忠也是馬建國公關的重點對象,馬建國兩次分別給向瑞忠送去雲煙和中華兩種牌子的香煙25條,價值9500元,有一次,向瑞忠找到馬建國,說他開車去了西藏一趟,有些汽車油票給處理一下。幾天後,馬建國在監區圖書館裡給了向一個信封,裡面裝有15000元現金。

據馬建國供稱,他曾安排人員給一分監區長劉波發「工資」,每月1000元到2000元。他承認有兩次在警車上,分別給了劉波800元和600元。而劉波供訴,有5個月時間,他月月都收到馬建國安排的人員送來2000元,共計1萬元。

馬建國說,他投資的公司一直都還在運轉。服刑時,公司有些帳目拿來他審核過。刑罰執行科科長向瑞忠說,他給監獄門衛打招呼,馬建國外出可以不登記,或者少登記。

劉波說,他知道馬建國和監獄上層領導關係好,領導也叫他在各方面給予馬關照,住單間,在監舍存放煙酒,不出操,甚至可以到圖書館去吃飯。@(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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