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殺人?軟體call爆仇家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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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袁世忠/台北報導〕電話能殺人?這不是漫畫或推理小說的情節。網路最近出現這種標題駭人的拍賣品,賣家強調他自己設計的程式,可以利用大量撥打電話,讓受話者精神崩潰,達到「復仇的第一步」,並得意強調「無法可管」!不過法學專家表示,只要找得到人,就能以民事訴請賠償。

Yahoo!奇摩拍賣網站最近出現所謂「電話殺人」軟體,賣家小新指出,買家只要申請skype網路電話帳號並儲值99元,就可以利用這套軟體自動撥號,最高頻率1天可打3500通,還可以同時設定撥打對方好幾組號碼,「看要坐在電腦前面享受整他的快感,或是出門約會去…而對方在這種情況之下,想不發瘋、不摔手機也難!」

自動撥號 1天3500通

賣家更推出不同的產品菜單,買家可以選擇付289元買1天的服務,賣家會透過程式為你撥打指定對象的電話,1天最多撥上千通,對方的電話會響半聲到2聲就自動掛斷,讓對方處於永遠接不到電話、通訊癱瘓的焦慮中;也可以選擇900元套餐,賣家會不限天數為你癱瘓對方電話,直到對方換電話為止。

如果仇家太多或是有興趣研究,小新說,可以用1980元代價,將整套軟體買回家玩。

小新表示,自己過去曾被人用電話惡意騷擾,但是要告對方也於法無據,乾脆寫這套程式反擊,對方的5支電話不到5天就通通辦停話,「這麼好的東西一定要拿出來賣給有需要的朋友!」

為了測試軟體效果,小新還自稱先拿女友手機開刀,結果不知情的女友一天就被無名電話嚇到哭。

記者詢問這種作為是否會涉及法律問題,小新宣稱,如果沒有在電話裡罵髒話,「對方告也沒用!」系統只會留下網路電話的資料,除非警察去要,對方也找不到是誰做的,「問題是,網路電話帳號可能是假的!」

騷擾電話 已構成侵權

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潘維大指出,這種騷擾電話已經構成侵權行為,受害人如果能找到當事人,就可以要求損害賠償;不過,受害人必須證明自己因為接不到電話,造成工作、家庭等方面重大損失。

潘維大說,如果受害人接起電話後,對方以髒話、恐嚇的言語辱罵,這就涉及刑法的恐嚇、侮辱等罪,除了賠償外,可能還有刑責。

網路業者:可設定拒接號碼

〔自由時報記者袁世忠、劉力仁/台北報導〕網路電話skype被用來當成騷擾人的工具,PChome表示,民眾若遇到類似騷擾,可以先設定拒接號碼,並報警處理;業者只要接到檢警通知,除提供相關資料,會立刻停止騷擾者的權限,而且「一定找得到當事人,網友不要以身試法!」

PChome行銷副理曾淑華指出,過去的確曾接到網友投訴,抱怨遭到skype撥出的電話連續騷擾;她建議,因為skype撥出的電話,來電顯示都是固網業者速博的固定12支代表號碼,民眾可以先將這12支號碼設定為拒接,然後再報警處理。

曾淑華強調,申請skype必須身分認證,繳費時,不論是信用卡線上刷卡或是ATM轉帳,都會留下相關紀錄,想利用網路電話犯罪,一定找得到當事人。

中華電信表示,這類騷擾電話軟體,原本設計功能是用於催費、宣傳、行銷等,沒想到被應用為騷擾電話。中華電信市話功能中,只要用戶按電話機#74#,所有電話都會無法接通,但缺點是連正常的電話也會被過濾,要單純對付惡意騷擾電話,還真的無計可施。至於行動電話,大多有「未顯示來電號碼」就拒絕接聽的「黑名單」通話模式,可有效杜絕惡意騷擾電話。

小法典:

◎民法第184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195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刑法第305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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