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警方掩飾冤獄 受害人獲釋後又被軟禁

人氣 1
標籤:

【大紀元9月28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八日電)中國湖南慈利縣村民楊明銀十一年前因捲入一起殺人案而遭警方嚴刑逼供,無辜被關了十年。今年九月十五日,法院還他清白,當庭釋放。但警方為了掩飾冤獄,又把他軟禁起來。

「新民週刊」今天報導,慈利縣位於湖南西北部,距國家森林公園張家界六十五公里。十一年前,這個有著七十多萬人口的小縣發生了一起搶劫殺人案。

一九九五年初,慈利縣宜沖橋鄉沙刀村村民楊萬名夫婦在經營的小店內遭殺害,結果警方對曾有前科的同村村民楊明銀展開調查。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六日,警方在廣東逮捕了楊明銀夫婦,並對楊明銀嚴刑逼供。

楊明銀說,他當時餓了沒有東西吃,冷了不讓多加衣服;警方不讓他休息是常有的事,就連合眼的機會都沒,記得有一次他暈過去後,被人用燒紅的火鉗燙醒。

他當時向警方說自己是冤枉的,但辦案人員不理會,繼續毆打他。審訊時,曾有公安人員把子彈一顆一顆塞進手槍大聲說,「再不招就斃了你。」

熬不住嚴刑拷打的楊明銀終於「交代自己的罪行」,妻子程德香被拘留三個多月後無罪釋放。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日,慈利縣人民法院以搶竊罪將其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

二零零五年,原慈利縣苗市鎮保險站工作人員張明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客戶保險金,捲款潛逃,後來被慈利警方逮捕。

張明被警方審問期間,透露楊明銀是被冤枉的,當年殺害楊萬名夫妻的是岩泊渡鎮失馬村村民田中華、李勇、朱法權三人。

據稱,朱法權與張明是親戚關係,兩人在一次聚會喝酒時,張明得知他們三人殺人的經過。

隨後,慈利縣警方逮捕了各人,他們承認殺害楊萬名夫妻。

九月十五日,楊明銀經法院審判被宣告無罪,當庭釋放,但是後來又被關在宜沖橋鄉政府裏。

報導引述程德香說,這是對楊明銀實施軟禁,防止他將冤案的情況告訴媒體。

慈利縣公安還給程德香人民幣一萬零六百三十元,說是縣公安拘留她三個多月也是弄錯了,這筆錢是國家賠償給她的。

相關新聞
民運人士周志榮被湖南公安拘捕
湘潭維權人士被拘傳 三峽移民傅先財病重
傳賀偉華被車撞 中共全國打壓維權
女民工刮花轎車 遭車主推倒慘死輪下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