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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長許財利涉貪瀆 一審判七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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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卞金峰基隆市二十一日電)涉及基隆公車處購地弊案的市長許財利,今天遭基隆地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褫奪公權八年;同案遭起訴的前基隆市副議長杜鎮川及合夥人蔣錦華,分別被判處五年及兩年八個月徒刑。許財利表示將依法提起上訴。

今年五月,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指出,被告許財利身為基隆市長,竟然不知迴避利益,也不顧實際需求,反而利用市長職權施壓下屬採購自己與杜鎮川合資購買的土地,藉此圖謀私利,有違市民付託。

購地案發生在二00一年,許財利和商人林正明合資新台幣四千七百多萬元,購買位在七堵區的五豐化工廠一千多坪土地,事後再以八千五百萬元轉賣給基隆市府,作為公車處修理場。後來市議會認為得標與底價太接近,疑有弊端要求解約,並向基隆地檢署告發。

當時,曾經擔任基隆市副議長的杜鎮川,透過管道瞭解基隆市政府公車處編列一億元預算欲興建公車處修理場。因此,邀約許財利共同投資購買五豐公司股權與土地。許財利另覓金主,獲得友人林正明、蔣錦華等人同意加入,共同籌募資金,計畫將坡度陡峭不易開發的低價值土地,先分割出售給基隆公車處。

許財利再利用市長職權施壓公車處人員採購,以公車處支付的購地款,作為購買五豐化工股權與土地尾款。同時,利用變更都市計畫方式,將這筆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由乙種工業用地,變更為中密度開發的住宅區,藉此提高土地利用價值,以牟取暴利。

法官今天宣判,許財利為從事公務之人,對於監督事務,明知違背法令,卻直接圖自己不法之利益而獲得利益,判處許財利有期徒刑七年,褫奪公權八年;同案被告基隆市前副議長杜鎮川,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褫奪公權七年,蔣錦華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八個月,褫奪公權五年,而被檢察官列為污點證人的合夥人林正明,則是判處有期徒刑兩年,褫奪公權三年,緩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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