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道軍:我們需要怎樣的律師

陳道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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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0日訊】我今年已經38歲了,無論走路還是吃鹽,也算有些經歷了。磕磕絆絆的人生經歷告訴我,不到萬不得已的地步,一個人,特別是一個無權無錢的普通中國百姓,千萬不要打官司,也不要輕易接近律師。

可是,年初以來,為了幫助一位貧窮而又冤屈的朋友打官司,幾乎是法盲的我不得不硬起頭皮接觸一些法官、律師的同時,又接觸了一些與法律、律師有關的書籍。我試圖在理論與現實之間發現些什麼,或妄想找到一個契合點。巨大的反差卻常常敗壞了我閱讀的胃口,甚至幫朋友按正常渠道打官司的勇氣。

然而,失之桑榆,收之東隅。閱世讀書之中,國內律師傳記《江南一怪》,美國作家歐文思通的《舌戰大師丹諾辯護實錄》,卻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江南一怪》的傳主是浙江思源律師事務所主任呂思源。在很多律師追求收費豐厚的大案要案,甚至成為權力和金錢的幫兇,淪為惡訟的今天,為無錢無權無勢的弱勢群體打官司,呂思源律師因此被曾任中共中央副主席的李德生將軍稱為「江南一怪」。其實,怪就怪在現實惡劣的執業環境。為朋友請律師時,一個在省城頗有聲望的律師對我直言:一個律師要想生存,除了智慧與擅長辭令以外,還要懂得人情世態,能在國家法律與地方土政策,能在官場、民間、三教九流的利益格局、爭奪之間左右逢源、夾縫求生。面對如此現實,呂思源律師說「打官司就是打證據」「相信法律」這類話,就顯得書生氣了。我因此對《江南一怪》這本書的真實度產生了懷疑。有什麼樣的社會,就有什麼樣的法律。這樣的社會、法律自然會產生與其相適應的律師、官司。在江南律師界大名鼎鼎的呂思源先生對此應比我感受更深。

人們選擇律師職業的原因有很多。一些人為了錢,一些人為了權力和名望,還有一些人是為了實現其政治理想。在一個正常的社會,只要律師們誠信執業,應該無可厚非。令我崇敬的是,只有像美國的丹諾,中國的陳光誠、高知晟這樣及其稀少的勇士和智者,他們把律師職業看作是超越其自身目的的手段。他們不是口口聲聲地要維護法律的尊嚴,而是高舉人性的旗幟,不斷質疑人間法律的公正性。他們不僅是為了特定的當事人辯護,而是為了自己是人類的一元而辯護,為自己的人生哲學和信念而辯護。因此,當這樣的律師面對窮人,無助的人,不幸的人,弱者和被損害者甚至罪人時,他們宣揚的不是教條,而是愛、寬容與同情。

那個黃昏,我含淚看完《舌戰大師丹諾辯護實錄》後,作為對當今美國有著複雜感情的中國人,我被美國,被人類有史以來最偉大的律師——丹諾,深深地折服、感動了。在誘惑與恐懼、權力與金錢面前,只有丹諾這樣的律師,才能將自己的肉體、心智和靈魂,傾力投注在一次次辯護之中。無論成功與失敗,都要為法律灌注相當的人性。令我悲哀的是,上世紀初的美國律師丹諾因不畏強權不僅能夠獲得勝利和榮譽,還能得到法律的保護,國民的認同。當今二十一世紀的中國律師陳光誠、高知晟卻因對人權的維護和自由的追求而成為囚徒。

「我不相信恨的法律……」這是丹諾面對法官和陪審團,面對他從舌尖上挽救的無數個冤者和死囚所說的話。套用丹諾的話,同我不相信只愛錢的律師一樣,我也對框框套套,墨守成規,「相信法律甚至黨和政府的律師」保持警惕。在大案要案越來越多,在對正義、公正的呼聲越來越強烈的今天,在陳光誠、高知晟這樣具有崇高理想和道義感的律師被關押、迫害的中國,我們究竟需要怎樣的律師,什麼樣的法律?

來源:新世紀(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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