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之音聽眾:中國用洩露機密罪名治人

【大紀元9月17日訊】(美國之音記者:蕭敬2006年9月16日華盛頓報導)在中國,“國家機密”有時似乎是一個相當模糊的概念。異議人士、維權人士、新聞記者被中國當局以“洩露國家機密”罪名判刑的消息屢屢見諸報端。有專家說,中國當局對“國家機密”的界定模糊不清。在這次聽眾信箱節目裡,我們就來聽聽美國之音幾位聽眾朋友對這個問題的看法。

*甚麼東西都可稱國家機密*

陝西的袁先生說,很多根本不是機密的東西,在中國都可以成為機密。中國當局經常利用這種方式來壓制異議人士,國際社會應當敦促中國當局停止這種做法。

袁先生說:“中國有句話,叫做『慾加之罪,何患無辭』。國家領導人的下台和任命都能成為國家機密,這在西方國家是大笑話。國際社會和異議人士應該呼籲中國政府釋放所有被以無端的罪名關押的人士。”

*界定不清:負面消息可成國家機密*

河北的張先生說,中國當局應當對洩露國家機密罪做出嚴格的界定,不應當把所有所謂“負面消息”視為國家機密。

張先生說:“洩密罪在所有國家都有,但是中國的問題是司法的概念和界定,尤其是各地法官的素質不一樣,判定就不一樣。他們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某個案子在這個地方構成洩密,在另一個地方就不構成洩密。這是為甚麼呢?因為多年來形成了一種思維方式:凡是地方政府和一些人不喜歡聽的,或者認為某個消息不好,有負面影響,就往洩密上拉。沒有一個嚴格的規範,甚麼叫洩密?甚麼叫『密』?在非典時期,你如果說了甚麼,就算洩密。”

有專家說,公開是原則,保密是例外,政府應當對保密事項加以明確標注,而且規定解密時限,而不應當在事情發生之後,再鑑定某個事項是否屬於機密範圍。

*政府必須遵守憲法依法治國*

雲南的魏女士說,中國政府必須尊重憲法,依法治國,否則將使國家陷入危機。

她說:“我認為,中國大陸政府已經到了窮兇惡極的程度了。明明不是甚麼國家機密,也要說成是國家機密。我對這種事表示非常憤慨。就像76年的唐山大地震,也是國家機密。這算甚麼國家機密呢?還有60年代餓死多少人,到現在才解密。我覺得,這些東西沒有甚麼可保密的。中國的憲法說,公民有言論、出版、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本來這些東西就是大家應該說的,為甚麼要給人家扣上洩密的帽子?中國這麼大的國家,這麼多的人口,中共政權確實應該依法執政,不能亂來。如果亂來,這個國家的危機就到了,很危險。”

*成為整人理由*

最後,讓我們來聽聽江西的肖先生是怎麼說的:“中國是一個一黨專政、權大於法的社會。中共對那些不聽話、讓他們感到不舒服的人,那是整你沒商量。動不動就給你定一個洩露國家機密罪,我真不知道應該怎麼樣理解洩露國家機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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