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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照勝遭求刑七年 台政院:證明停職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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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三十一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前主委龔照勝今天遭求刑七年,行政院官員表示,此事證明行政院先前對龔照勝停職等做法,正當性足夠。至於龔照勝的訴願案,行政院仍在處理中。

龔照勝被控在台糖董事長任內涉及蘭花咖啡館發包弊端,並在詩丹雅蘭保養品發包過程中,圖利百萬網數位國際公司,及聘請大姨子凌美珍擔任有給職咖啡館顧問;台北地檢署依背信、圖利等罪,將龔照勝提起公訴,具體求刑七年。

行政院官員下午受訪時指出,此事證明行政院一路的作為,正當性是足夠的。針對龔照勝如果被判有罪,是否可能面臨免職問題?官員說,金管會八月初更換新任主委,免職問題已不存在;如果龔照勝被判無罪,會另外再做處理。

行政院在五月依「公務員懲戒法」,對龔照勝做出停職處分;但他以金管會主委有任期保障為由,堅不辭職,且不服停職,六月底將訴願書送達行政院。官員說,行政訴願案處理期限最長是五個月,此案還在處理中,因為人事行政局還未將答辯書送達。

另外,行政院原考量未來獨立機關首長或委員,除判刑確定外,將比照美、日等國作法,增訂免職規定,只要違反職務上的義務,或其他不能勝任該職務的情形,即可免職,外界視為「龔照勝條款」。官員表示,「政務人員法草案」已有相關規範,不會再另外增修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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