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厚仁:高智晟的四化主張符合世界憲政準則和所謂中國憲法

魏厚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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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5日訊】中國的脊樑和良心高智晟律師倡議的公民維權的四化——組織化、政治化、街頭化和非暴力化,不僅是中國人民結束後極權主義法西斯暴政的行動指導,而且還符合中華人民國和國憲法,更符合現代人類文明的民主國家的人權規範。公民依憲維權在任何國家都是提倡的,因為它不僅維護了受害的弱勢群眾之個體的合法權益,從而把社會正義原則充分落實到活生生的人這個社會之根本上;而且也維護了國家法律的尊嚴和權威,從而落實了國家正義及其長治久安。

公民維權的組織化原則,是適應中國國情的。面對國家官僚制度的集權體系的登峰造極,個體維權只能是實際意義上的人民之實質的黎民民百姓走向極度困窘直至家破人亡。只有維權組織化,才能有效促進維權者的權利改善及其生命保護。

一個現代化的國家之所以稱之為共和政體,是由下述三個要素構成:首先是三級政府的三權制衡,其次是三級政府間的制衡,第三是各種群眾組織的擺在國家與個人之間的制衡。這第三種制衡的群眾組織的構成,一是以不拿工資的義工為主,二是費用由被保護的個體成員擔負。而自稱特色的中國的群眾組織,是由黨和政府壟斷了國家財產而豢養的國家政權附庸。這就是說,中國不僅沒有群眾組織,而且遠比古代專制更加擴大了統治系統的規模。從此意義講,高律師的公民維權組織化,不僅不是犯罪而且是功大莫焉,有罪的恰恰是違反現代共和體制的共產極權政府。

公民維權政治化何罪之有呢?沒有,絕對沒有。極權主義的國家壟斷了政治,其實質就是國家化了的人壟斷了政治。政治本身就是國家公共管理、公共生活的概念。公民就是國家權力的授予者,也就是國家主權者的稱謂,國家政治官僚化與公民社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名號,本就是自相矛盾的風馬牛不相及。恰恰相反,高律師的公民維權政治化,確是公民政治屬性的合理回歸,有罪的原本就是公僕的政治壟斷對人類現代文明的顛覆。

中國人大都認為西方是資產階級民主的社會,其實這完全是大錯而特錯的妖魔化的人格體現。按著哈耶克的說法人分兩類,一類是獨立人士從事開創型工作,一類是僱傭從事指令性工作。西方民主國家之政府是多數僱傭人產生的政府,用中國妖魔化意識形態的思維方式來劃定,完全可以說是無產階級的政府。而特色的中國政府是理想化的多數人政府,根本就不是通過選票確立的國家權威,自然也沒有多數或少數的民意體現,只是用代表廣大人民的利益、先進生產力和文化的發展方向來硬性規定的。殊不知,人民沒有授權乃為強姦民意,廣大人民的代表而那少數人就不是人了嗎?反自由民主的普世文化的極權主義文化,何以能代表文化呢?而且,文化的核心是道德人性,誰又能是道德人性的代表呢?難道是階級鬥爭、暴力革命和無產階級專政的一系列野蠻嗎?連現代文明的私有產權文明都是開放改革了很長時間後才剛剛試行的,至今連一部物權法在社會矛盾激化的情況下都沒敢通過,又何來的代表先進生產力呢?總而言之,高律師的公民維權政治化是中國人久違了的人權的回歸,不僅沒有任何違法亂紀之嫌,而且是中國走上現代化之不可少的人權必備。

公民維權街頭化是現代憲政國家的公民基本權利,就是遊行、集會和請願等民意闡發的正常途徑。這不僅不違反國際慣例,而且也不違反中國共產黨人的偽憲法。他高律師僅僅就提出了現代人所必須擁有的現代人權,又犯了哪門子法呢?

恰恰相反,共產黨中國是一個嚴重違憲的文化妖魔化的極權政府,政治、經濟、思想全面壟斷的嚴密統治是不能容忍任何思想挑戰的,更何況高律師是五十七年來沒有人敢用行動來碰撞的破天荒呢?

高律師的四化的前三化屬基本人權的範疇,都是現代人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只有後一化有待進一步的探討。反反現代文化的妖魔化邪惡政權,怎麼非讓人民非暴力化呢?後極權主義是全部用謊言和恐怖的手段,奴役殘害十數億中國人民,高律師何以讓人民徒手理性的對待殺人狂魔的武裝到牙齒的血淋淋的屠刀呢?這不是讓十數億中國人去白白送死嗎?答案是否定的,高律師不是那種妖魔化的所謂知識分子。

今天已經進入了社會信息網絡的時代了,已經進入了顏色革命的時代了,也就是和平演變時代的後期了。不用說現代化武器針對本國人民,就是反原教主義和恐怖主義的前集權性的專制政權,都不用直接打擊其有生力量了。其實只要人們進入真正人的狀態放棄奴性恐懼心理,走上街頭呼喚社會正義和平等,中國遲到了的救亡圖存的人民民主就水到渠成了。這就是高律師的非暴力化抗爭的現實根據。至於暴力,那是暴力反叛極權的使命,是所謂人民解放軍人性激發的分內之舉,更是有條件的地方人民民主革命之特權。獸都有同情的血性,何況人手一部電腦的現役軍官呢?

總而言之,高律師提出的四化主張符合世界通用的現代民主憲政原則,也與中國憲法寫在紙上的人權相適不悖,抓捕高律師的野蠻行徑是對中國人權和憲法的踐踏,是鎮反、反右、文化大革命、六四屠城和殘害自由信仰者等無數民族浩劫的繼續,甚而是中國艱難地走向民主自由的最後的瘋狂。邪惡已經在北京時間公元 2006年8月15日12時,窮凶極惡地塑造了中國的瓦文薩和哈維爾,中國的歷史就只剩下中國人的人性回歸了。中國有句俗話叫做「滴水之恩必將湧泉相報」,高律師的救民於水火的湧泉之恩,作為人類文明的據說還有五千年文化傳統的中國人,從人的情感和道德來看,是否應該滴水相報呢?十四億滴水就是川流不息珠江,就是洶湧澎湃的長江,聲如巨雷勢如大海銳不可擋。我祈求十四億國民簽上您的大名吧,聲援高律師僅僅就是表明了我們的人性尚存而已。道德家僧人們說,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更何況我們是為拯救為我們而被邪佞釘在十字架上的中國的良心和國之脊樑呢?就是這小小的舉動就能達到,決不允許真理的呼聲被扼殺,決不容忍自由的戰士遭踐踏!快行動起來吧,凡是稱得起人之稱謂的同胞們,這無非就是表明良知和人性的舉手之勞!(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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